【簡要案情】
中國消費者報·河南消費網訊:沈女士等二人在某旅行社簽訂了國家版《團隊出境旅遊合同》報名參加2016年9月10日日本旅遊, 並付清了4500元/人的全部團款。 出發當天, 沈女士因家中有事不能參團出遊, 要求旅行社退還全額團款。 旅行社稱交付的費用已全部發生, 無法退還。 沈女士多次與旅行社協商未果後向市旅遊質監所投訴。
【處理結果】
經過調查瞭解, 雙方簽訂合同約定“遊客在行程當日解除合同, 按照團費總額70%的標準扣除必要費用, 如果該費用低於實際發生的費用, 旅遊者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支付,
【中國消費者報河南消費網評析】
遊客在行前因工作、家事、學習等原因臨時要求退團的糾紛為目前旅遊投訴中的一個主要問題。 通常情況下, 除了不可抗力等因素外, 不論遊客出於何種原因不能按照約定出團, 如果不能和旅行社協商一致, 都是單方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為。
【中國消費者報河南消費網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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