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生活在一個偏僻的小山村, 生育一兒一女, 丈夫在河裡捕魚溺亡, 丟下孤兒寡母相依為命。
林女士的家庭一貧如洗, 供女兒和兒子讀完初中後就負債累累。
小芳聽到母親的話後, 默默流淚, 她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家庭在何處。 終於有人來給林女士家說親, 說鄰村有對兄妹二人, 家庭條件不錯, 可以拿出彩禮替林家還債並且願意換親。 林女士未見對方就滿口同意, 著急定下親事。
小芳得知對方家的男孩是個瘸子, 非常不願意, 無奈在母親苦口婆心的勸說下, 為了哥哥的婚姻和林家有後, 她含淚答應了這門婚事, 結婚前, 她跑到父親的墳頭傷心的哭了一回。
婚禮如期舉行, 對方的女兒從小自恃自己四肢健全,
而小芳嫁過去後, 雖然男方腿部殘疾, 但為人正直, 品德善良, 對小芳疼愛有加。 慢慢的小芳, 慶倖老天對自己不薄,
3年後, 小剛老婆沒有為林家生育一兒半女, 而小芳生育了男孩後又懷孕了二胎。 這時林女士想要讓兒子跟兒媳離婚。 小芳懷孕回了一趟娘家, 林女士一把跪在小芳面前請求女兒離婚然後他哥哥才能離婚。
小芳這時怒了, 世上哪有這種事情的啊, 拆散女兒家幫兒子家離婚。 小芳婆家和小芳知道後一百個不願意, 兒子成家了, 休想把女兒還回來。 林女士知道自己的這計用不成, 她天天在家流淚, 沒想到過了幾天, 小芳給林女士捎了一紙筆書回來, 信上短短一句話結束了母女關係:既是賣女之心, 那就老死不相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