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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用女兒和兒子換親,3年後跪求女兒再離婚,換來女兒一紙書信

林女士生活在一個偏僻的小山村, 生育一兒一女, 丈夫在河裡捕魚溺亡, 丟下孤兒寡母相依為命。

林女士的家庭一貧如洗, 供女兒和兒子讀完初中後就負債累累。

眼見兒子20歲, 女兒18歲, 到了婚嫁的年齡。 兒子小剛天性木訥, 不愛說話, 反應愚笨。 林女士到處托人給兒子相親, 女孩見一面後就不願再來往, 一晃24歲了, 婚姻的事情毫無著落, 林女士可是著急萬分。 女兒小芳俊俏能幹, 提親的人絡繹不絕。 每次都被林女士一口回絕, 每次她總對給小芳提親的媒婆說, “兒子一天娶不上媳婦, 就一天不嫁女兒, 要麼就換親, 找個有兄妹的人家, 各自交換一人, 兩不吃虧。 ”

小芳聽到母親的話後, 默默流淚, 她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家庭在何處。 終於有人來給林女士家說親, 說鄰村有對兄妹二人, 家庭條件不錯, 可以拿出彩禮替林家還債並且願意換親。 林女士未見對方就滿口同意, 著急定下親事。

小芳得知對方家的男孩是個瘸子, 非常不願意, 無奈在母親苦口婆心的勸說下, 為了哥哥的婚姻和林家有後, 她含淚答應了這門婚事, 結婚前, 她跑到父親的墳頭傷心的哭了一回。

婚禮如期舉行, 對方的女兒從小自恃自己四肢健全,

在家欺侮哥哥, 性格暴躁野蠻, 嫁到林家後, 仗著娘家有錢, 在家裡三天一小吵, 五天一大吵, 家裡是雞犬不寧, 小剛和母親被折磨想死的心都有。

而小芳嫁過去後, 雖然男方腿部殘疾, 但為人正直, 品德善良, 對小芳疼愛有加。 慢慢的小芳, 慶倖老天對自己不薄,

既成全了哥哥, 又為自己謀了一輩子幸福。

3年後, 小剛老婆沒有為林家生育一兒半女, 而小芳生育了男孩後又懷孕了二胎。 這時林女士想要讓兒子跟兒媳離婚。 小芳懷孕回了一趟娘家, 林女士一把跪在小芳面前請求女兒離婚然後他哥哥才能離婚。

小芳這時怒了, 世上哪有這種事情的啊, 拆散女兒家幫兒子家離婚。 小芳婆家和小芳知道後一百個不願意, 兒子成家了, 休想把女兒還回來。 林女士知道自己的這計用不成, 她天天在家流淚, 沒想到過了幾天, 小芳給林女士捎了一紙筆書回來, 信上短短一句話結束了母女關係:既是賣女之心, 那就老死不相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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