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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快遞十幾萬元青銅酒器損壞 保價兩萬隻賠兩千

快遞的青銅酒器貨到後斷了一條腿。 錢江晚報 圖

最近, 在杭州蕭山做工藝品生意的單先生碰見了一件糟心事——他通過某快遞寄了一件青銅酒器,

據說價值十幾萬元, 貨到後卻斷了一條腿。 這件物品保價兩萬元, 但最後, 快遞公司卻說只願意賠償兩千元。

快遞青銅酒器藏品, 保價兩萬元

單先生是古玩愛好者, 在蕭山開了一家工藝品店, 結識了不少古玩同好者, 山東濰坊的陳先生就是其中一位。 陳先生有一個青銅酒器藏品, 按用途分是溫酒器, 叫做“斝”(音同“夾”)。 上個月, 有人看上了陳先生的這個收藏品, 單先生在山東出差的時候就把它帶回了杭州。 不過最後因價格談不攏沒能賣出去, 單先生想通過快遞寄回給陳先生。

11月7日, 單先生撥打了某快遞的電話, “我前前後後寄過十幾次工藝品了, 原本挺放心的。 ”

“因為東西比較值錢, 當初老陳花了13萬元買回來的。

我一開始是想保價10萬元的, 後來改成了3萬元。 ”單先生當天郵寄了兩件物品, 包括這個青銅酒器收藏品和另一個銅杯子, 分別保價為2萬元和1萬元。

兩天后, 這個快遞送到了山東, 運費是到付, 但意外發生了。

“我是當場打開驗收, 結果發現酒器的三條腿斷了一條。 ”看到自己收藏的物品摔斷了腿, 收件人陳先生有點難過。 不過考慮到可以修復, 他還是簽收了, 並支付了28元運費和150元保費。

快遞公司願賠兩千, 但收寄雙方意見不一

當天, 陳先生便聯繫了快遞公司客服, 快遞公司和他核實了快遞單號等資訊後, 承諾48小時內解決。

快遞公司工作人員說:“這是高單物品, 按照行業慣例是先和寄方談賠償的事情。 11月10日我們先聯繫了單先生,

他授權給收方處理。 ”

“快遞公司問我修這個價格多少, 我感覺一兩千差不多了, 就是花費的時間要比較長, 可能要半個月。 ”陳先生說, 他之前寄過一件瓷器, 運輸中破損了, 最後快遞公司賠償了2萬元, 而其中1萬多是快遞員自己賠償的, “上次壞的是瓷器, 修復不了;這個青銅酒器是可以修的。 快遞小哥不容易, 我也不想多要錢。 ”

但作為寄方的單先生不同意。 單先生認為, 首先他是投保方, 東西損壞如何賠償客服應該和他溝通;其次, 投保多少錢就應該賠償多少錢, 不能由快遞公司單方面更改賠償金額。

快遞公司工作人員說, “從11月10日到11月13日, 我們和雙方溝通了很多次, 但寄方(指單先生)堅持要求保價賠償, 而且收回了對收方的授權。

如今, 48小時已經過去了, 可由於單先生和陳先生雙方意見不統一, 賠償事宜依然沒有解決。

收方和寄方到底該聽誰的

錢報記者諮詢了豐國律師事務所的陳松濤主任。 陳松濤說, 目前這種情況, 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是要求快遞公司按照保單上的金額原數賠償, 賠償兩萬元, 但是工藝品的所有權歸屬快遞公司, 相當於快遞公司“報廢”式賠償;第二種是找一位協力廠商修理專家, 經過鑒定, 讓快遞公司賠償工藝品的修理費, 並且酌情加點補償費用, 這樣工藝品的所有權仍屬於個人。

那麼, 作為寄方的單先生是否有權利要求保價賠償呢?

陳松濤解釋, 一般來說, 保險是在保險費繳納那刻開始生效。 而這件事中,

雖然單先生認為他是投保人, 但貨物的所有權屬于陳先生, 而且運費和保費也都是陳先生繳納的, 保險的受益人也是陳先生, 陳先生就擁有選擇追討兩萬元或者修理費的權利, 除非受陳先生委託, 否則單先生沒有追討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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