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聽說過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 但是一條褲子引發的血案很少有人聽說過。 今天就來說一說一條褲子引發的血案。
1942年, 在英國倫敦有一個名叫丹尼爾古德的人,
經過一番搜索, 警方在一個馬廄裡找到了他並將他逮捕, 只是作為呈堂證物的那條褲子怎麼也沒有找到。 反而在一堆乾草下面, 警方發現了一具被燒焦的屍體, 這具屍體非常的奇怪, 既沒有腦袋也沒有四肢。 趁員警在查看屍體的空檔, 古德瞅准機會, 立刻像箭一樣的奪門而出, 順手還把員警給反鎖在馬廄裡。 當員警砸開馬廄門出來時候, 古德早已逃之夭夭了。
發現屍體後, 法醫趕到現場, 經過檢測發現, 這具屍體的主人是古德已經懷孕了的合法妻子, 叫做簡鐘斯。 古德謀殺自己的妻子僅僅只是因為要獲得自由而去追求自己的新歡。 然而做下一屍兩命案的殘忍兇手--古德還沒有被逮捕, 這引起了大眾的恐慌。
為此, 倫敦警方成立了九個專案組專門用來追蹤古德。 在那個沒有電話的時代,
雖然警方能夠確定古德的行蹤, 但是犯罪嫌疑人總是你能在員警到達之前一溜煙的逃走。 這讓當時很多媒體發表各種文章質疑倫敦警方的辦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