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淩晨2時, 新餘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抱石路派出所接到一出租司機報警稱:他剛剛在勝利南路三疊園賓館對面某瓦罐湯店門口被人毆打, 打人者正在該店內和一夥朋友吃夜宵。 接到報警後, 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 經報警人指, 毆打他的人是正在該店內吃夜宵的一個身穿紅色上衣的男子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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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查清事實, 民警在該店內依法口頭傳喚違法行為人金某到派出所進行調查, 卻遭到金某朋友的阻攔。 當民警將金某帶出該瓦罐湯店準備上警車回派出所時, 其朋友卻沖到警車前攔住警車不讓民警將金某帶走, 期間有人拉住民警的手, 有人抱住民警的腰強行阻止民警不讓民警把金某帶走。 民警見狀後及時請求警力增援, 增援警力到場後將違法行為人金某帶回派出所調查。
金某被帶到抱石派出所後, 之前阻攔民警傳喚金某的幾名男子隨後趕到了派出所,
該局治安大隊在抱石路派出所的協助下, 積極搜集線索, 固定證據。 在事實證據面前, 王某、劉某對涉嫌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 王某、劉某因涉嫌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被依法處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