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似乎是一個永恆的話題, 每天都有新鮮事。 下面本文就跟大家說一說在事業單位改革中, 事業單位職工必須要知道的5件事情。
1.今後哪些事業單位人員可能會被單位“炒魷魚”?
長期“請假”的員工將有可能被解聘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五、十六、十八條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 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 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 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 解除聘用合同。
2. 施行聘任制, 事業單位人員年齡大了以後會被單位掃地出門嗎?
不會的, 十年以上員工可申請簽訂“終身合同”
對於已經有十年以上工齡的事業單位員工,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本人可以申請簽訂一直到退休的合同,
3. 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待遇會被削減嗎?
福利待遇將向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傾斜
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的福利待遇問題, 目前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差距比較大。 未來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方面將會逐步縮小差距, 改革會兼顧邊遠地區、基層崗位、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 這些政策今後傾斜的力度應該更多地向基層事業單位的人員傾斜。
4.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 事業單位人員會漲工資嗎?
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水準受市場因素影響, 可升可降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一個特點是體現激勵性, 激勵事業單位員工通過自己的業績來獲取更多報酬。 另外一個特點是提出了正常增長機制問題。
5.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施行後,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需要補繳養老保險嗎?
條例施行後在職員工要繳納養老保險, 已經退休的不用繳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 從7月1日起, 逾三千萬的事業編制人員將開始參加社會保險。 已經退休的人員還需不需要補繳社保?據說事業單位人員繳納社保可能會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進行實施。 《條例》出臺以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