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電商起訴刷單平臺第一案”的阿裡巴巴起訴杭州簡世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案, 日前在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落槌。 法院認為, 簡世公司組織炒信的行為違背了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 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並擾亂了電商平臺的經營秩序, 一審判決簡世公司賠償阿裡巴巴經濟損失20.2萬元。 宣判後雙方均未提出上訴, 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花錢雇傭“網路水軍”充當“刷手”, 通過以假亂真的購物方式, 替商家將商品“刷”成“好評如潮”, 再從商家那裡賺取傭金, 並吸引有刷單需求的商家成為其會員並繳納會費,
組織刷單炒信的簡世公司終於栽了, 這正應了那句老話——“久走夜路必撞鬼”。 不能不說, 能有這樣的結果, 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電商平臺運用法律手段, 對刷單組織者開展有效的還擊。 去年12月, 阿裡巴巴向法院正式遞交起訴書, 狀告簡世公司及其傻推網涉嫌嚴重危害市場競爭秩序,
前不久,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其中規定, 經營者不得採用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方式, 説明自己和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情節嚴重的, 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 吊銷營業執照。 新版《反不正當競爭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後,
無論是今年6月國內“刷單入刑”第一案在杭州落槌, 組織者李某因犯非法經營罪獲刑五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90萬元, 還是此番“電商起訴刷單平臺第一案”的落槌, 都表明打擊刷單主要依靠行政處罰的歷史得以改寫, 電商平臺起訴刷單炒信的現象在增多, 訴諸司法的趨勢明顯。 這是公眾樂於看到的。 電商平臺拿起法律武器打擊刷單,
要最大限度打擊刷單, 僅靠電商平臺出擊還不夠。 公安、工商、網路等要聯合起來, 形成更加嚴密的監管體系。 也要線上下發力, 對組織刷單的行為予以斬草除根。 比如, 對刷單機構、發空單的快遞公司、刷單軟體等進行全過程監管;完善電子商務領域信用記錄, 將涉事商家列入黑名單, 甚至責令行業禁入。 今年“雙11”前, 國家發改委在“信用中國”網站公佈了首批“電子商務領域嚴重失信企業500家”黑名單, 這就是良好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