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流爆炸的雙十一, 買賣雙方發送糾紛是不可避免的。 那如何才能在問題發生之後, 完美的、妥善的解決問題呢?一般情況下, 賣家都需要提前制定一個合理的退、換貨的規則, 找到一個買賣雙方都可以接受的一個平衡的點。
1、退貨與換貨的條件。 一般情況下, 商品如果是在發貨前就出現品質問題, 或者是在運輸期間發生的問題, 都是需要賣家為買家進行退換貨的服務的。 但如果是在保修期內的商品, 主要不是因為人為而造成的損失, 賣家也應該對其負責任。
2、退貨與換貨的時間。 按照“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規則,
3、退換貨的物流費用。 這裡的費用應該和買家合理溝通協商之後, 一般情況下, 誰的責任就該誰責。
4、退換貨引起的交易時間的變更。
5、還有一種比較常見的糾紛就, 就是買家對商品的顏色、型號不滿意, 要求退換商品。 一般情況下, 賣家是會給買家申請退換貨的, 但中間的郵費需要二者進行溝通。 基本上能退換的都建議買家退換, 如果實在是不好處理就選擇退貨, 避免服務不到位, 買家選擇差評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