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則家暴新聞刷爆了朋友圈。
一個年薪高達200萬、接受過良好的高等教育、在知名企業任職的女高管, 自結婚以來被老公家暴整整十年, 到2016年反家暴法的實施, 她才向他人求助成功脫離魔掌……
據說家暴的原因非常的簡單粗暴, 只要男方心情不好, 或夫妻倆鬧矛盾, 或家庭問題意見統一不了, 男方直接就用拳頭解決了……
作為一個女人, 這被打的情形, 隨便一想, 也是不寒而慄。 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vs練過散打的年輕力壯的男人, 可想而知這位女高管這10年內所遭受的痛苦與傷害有多重。
但令我和身邊的媽媽們非常不解, 怎麼想都想不明白的一點是, 這個女高管, 整整十年, 每次挨打, 都沒有報警……也沒有去醫院……更沒有提出離婚……一直在忍……
直到2016年反家暴法實施後, 她才進行了反抗。
接案律師說“10多年來, 她想過反抗, 但礙於面子以及考慮孩子的將來,
看完後, 我和身邊的媽媽想法再一次高度統一, 換我被打, 報警, 然後, 離!
別跟我談什麼孩子不孩子!我的生命都不掌握在我手裡了, 還談什麼孩子!而且年薪200萬, 怎麼可能給不了孩子一個好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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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我看來, 說到底還是這位高管, 這位媽媽太懦弱, 太卑微了。
世上最可怕的, 不是男人歧視女人, 而是女人看不上自己。 自己都不把自己當人看, 誰還把你當人看?
他罵你, 你不還口, 下次他想罵人的時候, 還會罵你。
他打你, 你不還手, 下次他想打人的時候, 還會打你。
他在外面搞別的女人, 你無動於衷, 以後他只會搞更多個, 搞到家裡來, 搞到你面前來。
人與人相處就是這樣, 你俯首稱臣, 對方就會踩鼻子上臉。 你一旦打破自己的底線, 以後就收不住了, 只會一再被打破, 被逼到死角, 被逼得人不像人, 沒有一點兒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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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有人會說, 女人也是沒辦法, 為了家庭, 為了孩子……呵呵, 你一個受害者, 操心那麼多, 為什麼犯錯的男人, 反倒無事一身輕?
講不講理?
以後啊, 女生們都記住了, 結婚前一定要和對方約法三章——
你家暴一次, 離婚!
你出軌一次, 離婚!
你嫖娼一次, 離婚!
是的, 你有且只有一次機會, 沒商量。
離婚不是地震, 不是海嘯, 離婚不會死人。 女人們, 你有手有腳,
人前微笑人後哭泣?
呵, 這不是女人該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