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交通秩序大整治進入尾聲, 文明出行、禮讓行人等交通參與者的種種變化讓生活在這座城市的居民感同身受、有目共睹。 人行道上只要有人, 是不是機動車就必須停下, 讓行人先行?行人是不是可以抱著“什麼都不怕”的態度肆意地橫穿馬路, 不顧及駕駛員的感受?為此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民警告訴廣大交通參與者, 在斑馬線前, 大家應該怎麼做。
變化禮讓行人漸成風氣
今年, 蘭州市開展為期一年的交通秩序大整治, 機動車的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都成為整治的重點,
11月13日8時, 記者在南濱河路永昌路交叉口人行道上看到, 一位老人手裡拎著包由南向北準備過馬路, 看到來回穿梭的車流, 老人始終沒敢邁出步伐。 此時, 一輛白色別克車緩緩開來, 主動減速停了下來, 揮揮手讓老人通行, 看到司機的做法, 老人揮手向司機表示感謝。 一個多小時, 記者沿著該路段行走觀察發現, 遇到行人過馬路, 絕大多數私家車都能主動讓行。
那麼計程車的情況又如何?11月14日11時許,
疑惑斑馬線前如何禮讓行人
記者調查時發現, 部分駕駛員“搶斑馬線”、“逼停行人”的情況還是存在。 部分司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行人闖紅燈過馬路也要讓?車多人少時人應不應該讓車先行?
城關交警大隊民警朱柳靜介紹,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
針對上述駕駛員提到的有效通行的問題, 朱柳靜表示, 在機動車道上, 設置人行道, 本身就是為了讓交通有序進行。
那麼, 是不是行人通過斑馬線就可以“想怎麼走就怎麼走呢?”朱柳靜介紹, “紅燈停、綠燈行”, 不管對於車輛還是行人都是基本通行規則, 當道德約束無效後, 剛性處罰就顯得尤其必要。 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 將依法處以5元至50元的罰款。
此外, 朱柳靜介紹, 行人怎麼安全過斑馬線有學問:在沒有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段上, 行人也應該從斑馬線上穿過馬路。 過馬路時, 要注意察看來往車輛:先看左邊來車, 待行至斑馬線中間時,
罰款不禮讓行人記3分罰款200元
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 目前城區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現象主要表現為:車輛通過斑馬線時未減速逼停行人;即使看到斑馬線上有行人通過, 也會加大油門與行人擦肩而過。 究其原因, 首先是司機遵守交通法律意識不強;二是違法成本低, 一些司機感覺與行人搶路雖然違法,但沒有員警糾正或者抓拍,不會受到處罰。
斑馬線前,機動車不減速、不停車禮讓行人是違法行為。機動車行經斑馬線不按規定讓行的,可以處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還要因此承擔事故責任。目前,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科研所已全面完成全市電子員警設備的功能升級,對不禮讓斑馬線實行電子抓拍,全天候予以嚴查嚴管嚴控。
行人與機動車看似矛盾,實際上他們是交通參與的統一體。行人可能是司機,司機也可能是行人,他們在生活中總是互換,機動車給行人創造一個好的出行環境,也是為自己作為行人創造安全的過馬路生態;行人不闖紅燈,既為自己為父母為家庭負責,也是為社會負責,也是為自己作為司機時創造行車環境。
□蘭州日報全媒體首席記者葛強
一些司機感覺與行人搶路雖然違法,但沒有員警糾正或者抓拍,不會受到處罰。斑馬線前,機動車不減速、不停車禮讓行人是違法行為。機動車行經斑馬線不按規定讓行的,可以處罰款200元記3分處罰,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的,還要因此承擔事故責任。目前,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科研所已全面完成全市電子員警設備的功能升級,對不禮讓斑馬線實行電子抓拍,全天候予以嚴查嚴管嚴控。
行人與機動車看似矛盾,實際上他們是交通參與的統一體。行人可能是司機,司機也可能是行人,他們在生活中總是互換,機動車給行人創造一個好的出行環境,也是為自己作為行人創造安全的過馬路生態;行人不闖紅燈,既為自己為父母為家庭負責,也是為社會負責,也是為自己作為司機時創造行車環境。
□蘭州日報全媒體首席記者葛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