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科技>正文

科技不是宇宙之主

沃爾夫:科技行業的確做到了一些神奇的事情, 但我們的未來不能完全交給科技行業來決定。

英國《金融時報》首席經濟評論員 馬丁•沃爾夫

全球前十二大公司中有8家科技公司。 這些公司的總市值是4.7萬億美元。 這相當於全球100家最有價值公司中剩下92家公司總市值的30%。 這8家公司中, 5家是美國公司, 包括蘋果(Apple)、Alphabet、微軟(Microsoft)、亞馬遜(Amazon)和Facebook;2家是中國公司, 即阿裡巴巴(Alibaba)和騰訊(Tencent);1家是韓國公司三星(Samsung)。 歐洲最有價值的科技公司SAP在全球最有價值公司排行榜上只列第60位。

當前的估值可能過高。 市場的相對排名也可能不準確。 而且這些科技公司的業務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各有不同。 然而, 這些科技公司的崛起必然告訴了我們一些重要的事情。

那麼上述這些引人注目的數字提出了什麼問題呢?我不會從探討數字經濟的經濟學意義入手(儘管這個角度很有趣, 也很重要), 除了涉及到重塑整體經濟和社會這個層面。 我也不會著眼於資訊生產和傳播成本的暴跌帶來的好處。 我把重點放在以下7個更廣泛的挑戰上。

首先, 美國佔據顯而易見的主導地位意味著什麼?最有價值的10家美國公司中有5家是科技公司, 最有價值的歐洲公司中卻沒有一家是科技公司。

事實上, 最有價值的歐洲公司是荷蘭皇家殼牌(Royal Dutch Shell)。 其美國同行中最有價值的埃克森(Exxon)只是美國最有價值公司排行榜上的第8位。

樂觀的看法是, 能否利用美國或中國科技集團所創造的東西才重要。 悲觀的看法是,

如果一國經濟現在沒有參與這場科技競賽, 那麼這個國家就被徹底排除在未來的經濟競賽之外了。 我懷疑後一種看法可能是對的。

第二, 這些超凡的估值有何經濟學意義?答案一定是壟斷。 截至9月30日, 蘋果的資產帳面價值是1340億美元, 市值則接近9000億美元。

這其中的差異反映出市場對蘋果持續實現“超常”利潤的預期。 這可能並非惡意行為的產物, 而是創新以及規模和範圍經濟的結果, 包括由使用者數量決定的網路外部性。 然而, 只有壟斷才能實現如此超常的利潤。

第三, 面對這些從如此強大的壟斷地位中獲利的企業, 我們該如何思考競爭政策?一個問題是,這些壟斷地位是暫時的還是長久的,持“創造性破壞”觀點的偉大奧地利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會支持前者。這意味著可以做出各種不同的回應,但至少有一種簡單直接的做法。熊彼特會主張,新加入的競爭者是削弱這種暫時性壟斷的必要條件。如果是這樣,應該大力阻止科技巨頭收購它們的潛在競爭對手。那種行為必然是反競爭的。

第四,這些公司可能帶來怎樣的宏觀經濟影響?蘋果的帳目再次耐人尋味。截至9月30日,蘋果的總資產為3750億美元,其中固定資產僅為340億美元。蘋果的長期投資的價值幾乎是其固定資產的6倍。在截至9月30日的一年中,蘋果的利潤也比總固定資產高40%。顯然,蘋果並沒有有利可圖的方式把巨額利潤投入到自身業務上。現在的蘋果是一隻附著在創新機器上的投資基金,這製造了一個總需求的黑洞。降低企業稅率能夠提高這類企業的投資的想法是可笑的。

第五,如何對這樣的企業徵稅?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第一,針對壟斷租金實行合理設計的企業稅。一種方法是投資費用化同時實行比現在更高(而不是更低)的企業稅。第二點同樣重要,我們要認識到屬地徵稅在針對全球性科技公司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因為這些公司的生產地點很難界定。無法以對等的力度對科技公司和地方性競爭對手同樣徵稅,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扭曲。

我們該如何思考競爭政策?一個問題是,這些壟斷地位是暫時的還是長久的,持“創造性破壞”觀點的偉大奧地利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會支持前者。這意味著可以做出各種不同的回應,但至少有一種簡單直接的做法。熊彼特會主張,新加入的競爭者是削弱這種暫時性壟斷的必要條件。如果是這樣,應該大力阻止科技巨頭收購它們的潛在競爭對手。那種行為必然是反競爭的。

第四,這些公司可能帶來怎樣的宏觀經濟影響?蘋果的帳目再次耐人尋味。截至9月30日,蘋果的總資產為3750億美元,其中固定資產僅為340億美元。蘋果的長期投資的價值幾乎是其固定資產的6倍。在截至9月30日的一年中,蘋果的利潤也比總固定資產高40%。顯然,蘋果並沒有有利可圖的方式把巨額利潤投入到自身業務上。現在的蘋果是一隻附著在創新機器上的投資基金,這製造了一個總需求的黑洞。降低企業稅率能夠提高這類企業的投資的想法是可笑的。

第五,如何對這樣的企業徵稅?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第一,針對壟斷租金實行合理設計的企業稅。一種方法是投資費用化同時實行比現在更高(而不是更低)的企業稅。第二點同樣重要,我們要認識到屬地徵稅在針對全球性科技公司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因為這些公司的生產地點很難界定。無法以對等的力度對科技公司和地方性競爭對手同樣徵稅,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扭曲。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