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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8年面向部分國內重點高校招錄選調生

為加強青海省幹部隊伍源頭建設, 積極引進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高層次人才, 決定面向部分國內重點高校定向選調優秀全日制應屆大學畢業生。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選調範圍和條件

面向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天津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四川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定向招錄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報考人員須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報考資格條件,

同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 遵守黨紀國法和政治規矩, 在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等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態度堅決, 有吃苦奉獻精神, 有志於從事黨政機關工作。 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

2.在校期間能順利完成各學科學習任務, 成績均達到合格以上等次, 辦理錄用或聘用手續前應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證書。

3.符合相應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 報考省直部門工作崗位的, 學歷及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報考縣(市、區)直機關及鄉鎮(街道)工作崗位的, 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後出生)。

職位安排

1.省直機關專業職位。 從上述高校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中定向招錄, 具體職位和專業按照相關省直機關需求設置。

2. 基層職位。 從上述高校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中(不限專業)招錄, 安排到西寧、海東市, 海西州德令哈、格爾木市, 海南州貴德縣、共和縣, 海北州海晏縣、門源縣, 黃南州尖紮縣、同仁縣所轄鄉鎮(街道)或縣(市、區)直機關工作。 也可根據選調生意願商其他市州安排到所轄縣(市、區)直機關或鄉鎮(街道)工作。

按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招錄, 具體崗位安排, 根據工作需要, 經征得考生本人同意, 可以在省直部門職位和各鄉鎮基層職位之間進行調劑。 對專業性較強的報考人員(如醫學、師範、金融、城市規劃等), 也可根據考生意願和工作需要安排到省屬企事業單位工作。

青海省及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有關情況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h.gov.cn

西寧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ning.gov.cn

海東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aidong.gov.cn

海西州新聞網:http://www.qh.xinhuanet.com/hxz/

海北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hhb.gov.cn

海南州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qhhn.gov.cn

選調程式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1.報名

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即可報名, 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17日。 報考人員需填寫《青海省2018年面向國內部分重點高校定向招錄選調生報名表》(一式3份, 請登錄青海新聞網www.qhnews.com, 通知公告處下載)。 報名表經所在院系黨委蓋章後, 送交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室, *老師), 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影本1份, 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張(不含報名表應貼照片)。

同時將報名表電子版(格式:學校名稱+本人姓名)發送至青海省委組織部幹部五處郵箱(qhsxds@126.com)。

報考人員應根據職位表填報具體職位(每人限報1個職位), 並在報名表的“報考職位”欄目中寫明具體的工作單位。

青海省委組織部將會同學校按照選調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如發現弄虛作假者, 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2.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 筆試內容和國家公務員考試相同, 分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面試重點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舉止儀錶等。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 筆試、面試各占50%。

考試地點設在XX市(地點另行公告), 具體事宜屆時將在相關網站(網站名稱見後)及“青海選調生”微信公眾號公佈,

請隨時關注。

3.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要求進行, 由青海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

4.考察和資格複審

根據考試、體檢情況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內容主要為政治素質、學習成績、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的同時, 進行資格複審。

5.公示、簽訂協定、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等情況, 確定擬選調人員, 在相關網站公示7天。 公示無異議的, 由青海省委組織部與畢業院校、考生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 並按通知進青報到, 正式辦理錄用或聘用手續。 如出現擬錄(聘)用人選自願放棄或被取消錄(聘)用資格的情況, 青海省委組織部將視情予以調劑錄(聘)用。

有關政策

1.招錄到省(縣、市、區)直機關和鄉鎮(街道)的選調人員均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相關規定任職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到省屬企事業單位工作崗位的選調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招錄到省直機關工作崗位的選調人員,到崗後適時安排到基層業務對口部門鍛煉2年;到縣鄉崗位工作的選調人員一般應在分配崗位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滿2年後,根據工作需要、現實表現及學歷、專業等情況,可轉任或遴選到市州以上機關工作。

3.來青工作的選調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任職定級。進青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1年),表現特別優秀的,本科生可以定為副主任科員、碩士生可以定為主任科員、博士生可以定為副處級。

4.選調人員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直接聯繫。在青工作期間表現優秀的,納入省委組織部“新苗計畫”,進行跟蹤管理和重點培養。

5.選調人員到崗後獎勵5萬元。

6.選調生在青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7.報考人員不需要繳納報名、考試和體檢費。

諮詢電話:0971-8483937、13519718311、13909716442(青海省委組織部幹部五處)。

選調生後續相關工作資訊將在青海新聞網(www.qhnews.com)、青海省人事考試資訊網(www.qhpta.com)及“青海選調生”微信公眾號中發佈,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查閱。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2017年11月15日

青海省2018年面向國內部分重點高校定向招錄選調生職位表(行政)(97人)

有關政策

1.招錄到省(縣、市、區)直機關和鄉鎮(街道)的選調人員均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相關規定任職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到省屬企事業單位工作崗位的選調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招錄到省直機關工作崗位的選調人員,到崗後適時安排到基層業務對口部門鍛煉2年;到縣鄉崗位工作的選調人員一般應在分配崗位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滿2年後,根據工作需要、現實表現及學歷、專業等情況,可轉任或遴選到市州以上機關工作。

3.來青工作的選調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任職定級。進青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1年),表現特別優秀的,本科生可以定為副主任科員、碩士生可以定為主任科員、博士生可以定為副處級。

4.選調人員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直接聯繫。在青工作期間表現優秀的,納入省委組織部“新苗計畫”,進行跟蹤管理和重點培養。

5.選調人員到崗後獎勵5萬元。

6.選調生在青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7.報考人員不需要繳納報名、考試和體檢費。

諮詢電話:0971-8483937、13519718311、13909716442(青海省委組織部幹部五處)。

選調生後續相關工作資訊將在青海新聞網(www.qhnews.com)、青海省人事考試資訊網(www.qhpta.com)及“青海選調生”微信公眾號中發佈,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查閱。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2017年11月15日

青海省2018年面向國內部分重點高校定向招錄選調生職位表(行政)(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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