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王某某從深圳托運10箱共計120瓶茅臺酒至蕪湖市, 當蕪湖某物流公司將這10箱茅臺酒送到收貨人手中, 10箱茅臺酒變成了10箱啤酒。 面對讓人哭笑不得的貨物“大變身”, 收貨人立即報警, 公安機關經過偵查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鎖定為該物流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某。
經鑒定, 10箱茅臺酒價值132000元。 在本案審理中, 李某某親屬代為賠償了王某某經濟損失132000元。
鳩江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作為某物流公司法人代表,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占為己有, 數額較大, 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
偷樑換柱
托運10箱價值不菲的茅臺酒, 沒承想經過物流運送後, 這10箱茅臺竟然成了10箱啤酒, 這不是“魔術大變身”, 而是貪心作祟的人動了手腳。 記者從蕪湖鳩江區法院獲悉, 嫌疑人竟是物流公司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