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海一騎ofo孩子被大客車碾壓”後, 近日, 天津也出現了一起兒童騎車被傷的事故, 通過照片看到, 單車的手柄直插孩子脖頸。
記者探訪發現, 津城小學生使用共用單車情況較為普遍, 甚至有小學生獨自騎共用單車上學。
受傷兒童正在接受治療
昨日, 記者第一時間聯繫了ofo單車相關負責人,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 該事故發生後, 他們也是從公安部門獲悉此事。 “我們立即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繫, 瞭解到該事件發生在4月1日, 並主動提供相關資訊配合警方調查。 ”負責人告訴記者, 經過查看我們的後臺資料顯示, 出事故的單車是在孩子母親手機上進行的軟體解鎖。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 受傷男孩年齡為9歲, 當時孩子母親在旁邊陪孩子騎車。 孩子在騎車過程中, 不小心摔倒, 導致單車手柄插入孩子脖頸。 目前, 受傷孩子正在市兒童醫院接受治療。
ofo相關負責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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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生騎共用單車上學
記者在梅江道上看到多位小學生騎著單車上學。 “我們在班上經常會聊共用單車, 每週都會出來騎車玩。 ”陳姓小朋友說, 我讓父母註冊了會員, 很方便, 想玩就能玩。 不過, 小陳說學校禁止全校學生騎共用單車。 因此他每天上學時, 都把共用單車停在學校門口附近, 並不進校。 就在與記者交談時, 與小陳一起放學的另一位男同學, 騎著一輛共用單車, 與其他同學在街上追趕嬉戲。
無獨有偶, 在江灣路上的某學校門前, 幾名家長正推著共用單車等孩子放學。
不滿12歲"共用"單車屬違法行為
記者瞭解到, 我國1988年發佈的《道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 “未滿十二歲的兒童, 不准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可即使過了近30年, 依然有很多人對這項規定毫不知情。
此外, 2004年發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提到, 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交警表示, 嚴禁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獨自騎自行車,
新報記者 郭強 張豔
新媒體編輯 馬樂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