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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開展港口反壟斷調查 著力降低企業進出口物流成本

近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了部分港口企業按照反壟斷調查要求進行整改的有關情況。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 此次調查持續了近兩個月的時間, 從有關省份抽調100余名執法人員, 調查走訪了港口及其下屬企業、上下游相關經營者等100余家市場主體, 深入細緻地瞭解了有關情況, 查明了港口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主要行為。

在此基礎上, 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交通運輸部、中國港口協會於9月22日聯合召開會議, 要求全國沿海39個港口都要對照此次反壟斷調查發現的問題, 進行自查自糾和切實整改。 其中, 19個規模以上港口的整改方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 從目前有關港口上報的自查自糾情況看, 多數港口認識深刻, 進行了全面自查, 並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有關負責人指出, 在此次調查中發現港口普遍存在三方面問題:一是要求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屬企業提供的拖輪、理貨、船代等服務;二是對不可競爭的本地外貿集裝箱業務,

收取遠高於競爭性國際中轉集裝箱的裝卸作業費;三是向交易對象附加強制服務、不競爭條款、忠誠條款等不合理交易條件。

他表示, 部分港口的這些行為, 排除和限制了市場競爭, 增加了實體經濟的運行成本, 也不利於港口自身做大做強, 不能適應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 目前大多數港口都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上海港、天津港、寧波舟山港、青島港等主要港口對有關問題進行了全面規範, 大幅調降了外貿集裝箱裝卸作業費水準;唐山港、黃驊港、威海港、日照港、連雲港港、北部灣港等港口也對自查出的有關問題,

制定了整改措施。

下一步,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督促有關港口, 切實落實整改措施, 恢復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使港口能夠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發展。 同時, 也將繼續加強執法監督, 對部分港口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確保全行業生產經營行為得到全面改善。

歡迎有關方面通過12358價格監管平臺等方式, 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反映港口生產經營中存在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問題, 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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