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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汙”絕不手軟!環保部最大規模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啟動

環保部官網日前發佈消息稱, 環保部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 將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此次強化督查被稱作是環境保護有史以來, 國家層面直接組織的最大規模行動。 那麼, 該行動將對哪些問題進行督查?又有哪些任務亟待完成?

督查哪些問題?

——地方政府落實情況、“散亂汙”企業取締

2017年2月15日至3月18日, 環境保護部會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東、山西等6省(市), 組成18個督查組, 共計260餘人, 開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品質專項督查, 最終走訪、檢查單位和企業8500餘家,

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企業有3119家。

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品質專項督查結束後, 環保部派7個機動督查組持續在北京、天津、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邢臺和邯鄲開展專項督查。

日前, 為繼續鞏固和擴大戰果, 推動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環保部宣佈, 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 將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環保部官網消息稱, 此次行動主要對7個方面進行督查——相關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任務情況, 固定污染源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 “高架源”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 “散亂汙”企業排查、取締情況, 錯峰生產企業停產、限產措施執行情況,

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企業治理設施安裝運行情況等。

哪些任務亟待完成?

——多措並舉, 出臺具體措施時間表

在部署此次強化督查工作的時候, 環保部要求, 通過督查, 抓實、抓細、抓好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大氣十條》、《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

其中, 日前發佈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品質為核心, 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 多措並舉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 全面降低區域污染排放負荷, 並提出了多個具體措施的時間表。

例如, 方案要求, 2017年9月底前, “2+26”城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鋼鐵、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天津、河北及環渤海所有集疏港煤炭主要由鐵路運輸,

禁止環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疏港煤炭等。

10月底前, “2+26”城市要完成違法“小散亂汙”企業取締工作;完成小燃煤鍋爐“清零”工作;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完成“禁煤區”建設任務, 傳輸通道其他城市, 每個城市完成5萬~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等。

12月底前, “2+26”城市均要安裝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兩台(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 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 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加快推進京津冀地區電子標識試點, 加快遙感監測設備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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