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安網訊(陳福平、袁敏)“非常感謝你們提供的法律援助, 讓我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3月13日, 在峽江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説明下, 峽江籍農民工廖某在外地發生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在法律援助律師的説明下達成了賠償協定, 糾紛得以解決。
峽江縣堅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 開設了首家公共法律服務中心, 整合司法行政各項管理服務資源, 集中受理和解決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安置幫教、公證、社區矯正、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 該中心實行“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結”的管理運行模式, 建立健全內部資源力量整合、跨部門橫向銜接互動、實戰培訓等機制,
該中心還探索建立《峽江縣公共服務平臺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前臺受話規則、考核獎懲等制度規範, 實行“有問必答、有疑必解、有援必助、有事必調”的“四有四必”承諾, 投訴類、建議類和舉報類事項要求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業務辦理類事項2個工作日內受理, 諮詢類事項1個工作日辦結, 真正做到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事項“零積壓”。
據該縣司法局負責人介紹, 法律服務中心成立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