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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認真學習貫徹<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 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通知》, 就進一步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提出要求。
普法是國家機關的應盡義務,
國家機關是普法責任主體。
合肥市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在以下三個方面下功夫。
認真學習領會《意見》精神實質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提高執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的迫切需要。
強化主體責任意識 切實擔負起普法的責任
◎切實抓好各部門、各單位、本系統內普法
◎充分利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起草制定過程向社會開展普法
◎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
◎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到法治實踐全過程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普法責任
積極構建“大普法”格局 推動普法責任制落地生根
◎強化組織領導
◎加強考核督查
◎實行工作報告制度
綜合:合肥市人民政府發佈、中國普法網
綜合:合肥市人民政府發佈、中國普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