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前不久剛訂婚了, 雙方家長見面的時候商定, 彩禮給了十萬, 我家出的嫁妝錢也是十萬, 彩禮和嫁妝錢都是帶回我們倆小家庭的。 半個月前男朋友的妹妹也訂了婚, 這本來是件雙喜臨門的好事, 而且男方家裡出手就是二十萬的彩禮。
婆婆這下就來找我們商量, 說女婿除了二十萬的彩禮, 嫁妝少了肯定也不好看, 所以也想給小姑子出陪嫁二十萬。 但由於家裡剛給兒子出了十萬的彩禮, 實在拿不出來那麼多錢, 所以她就提出, 讓我把這二十萬塊錢暫時先拿出來, 給小姑子陪嫁, 以後等家裡寬裕了再還給我。
還理直氣壯的說妹妹出嫁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 以後老兩口肯定是要跟我們倆一起過的, 多少錢最終也是要給我們的, 一家人也沒必要這麼計較嘛。
我男朋友也表示贊成他媽媽的想法, 還跟我說“這十萬塊錢可是我爹娘的血汗錢, 再說以後有了錢不也是給我們嗎?”
我當時就很生氣的說, 你妹妹出嫁有二十萬的嫁妝, 但我嫁過來不但沒有了彩禮, 還要倒貼進去十萬, 還得給你爸媽養老是吧?大家說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