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對於乙肝都是避之不及的, 連帶看到乙肝病毒攜帶者都會產生戒心和恐懼, 以至於有一些用人單位要求求職者進行乙肝檢查。
2010年2月10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等國務院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專案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 其中明確規定: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在公民入學、就業體檢中, 不得要求開展乙肝專案檢測, 不得要求提供乙肝專案檢測報告, 也不得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在入學、就業體檢中提供乙肝專案檢測服務。
縱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 但是仍有選擇“偷查乙肝”
但是, 現在仍然存在一種現象就是在入職體檢中, 很多公司和醫院都達成了默契, 將乙肝體檢結果回饋給公司, 而不給體檢者。
在目前的法律法規之下,
有知情人士指出:相關單位偷查乙肝的處罰力度不夠, 違法成本太小, 這導致“偷查乙肝”的事件屢禁不止。
人情冷暖, 如果是乙肝患者, 第一就是樹立好心態, 樂觀面對生活。 另外就是積極進行治療, 畢竟身體是自己的。
論是乙肝大三陽、小三陽患者或者乙肝病毒攜帶者, 建議大家做檢查治療時一定要選擇正規專業的醫院。 避免陷入乙肝盲目用藥, 盲目治療的誤區。
乙肝患者如何選藥、乙肝患者能否選擇到正確對症的藥物, 這將直接關係到乙肝患者是否能實現臨床康復。 簡單來說, 乙肝患者選藥注意“三要點”, 即耐藥性、療效、安全性三點。
第一點:要看耐藥性。
耐藥問題仍是目前乙肝抗病毒治療中不可避免的難點。 一旦遭遇耐藥, 不但導致抗病毒藥物失效、病毒反彈, 患者還將在不斷加藥換藥的過程中承受著額外的治療成本。
第二點:要看安全性。
乙肝抗病毒藥物比較多, 選擇乙肝藥物和選擇其他藥物一樣, 需瞭解藥物的不良反應、臨床資料、使用經驗以及產品品質。 由於慢性乙肝治療週期較長, 藥物的品質和安全性就顯得尤為重要。
除藥物上市前的大規模臨床試驗資料外, 藥物在實際臨床治療中的資料積累也是確保藥物合理使用的重要依據。 患者要儘量選擇擁有大量臨床試驗資料支援、經過了長期臨床實踐驗證的可信賴的藥物。
第三點:要看療效。
慢性乙肝是乙肝病毒感染引起的慢性疾病, 乙肝病毒的持續複製會引起肝臟組織的炎症和損傷。 因此, 要選擇能夠強效持久降病毒的藥物, 將病毒持續抑制在盡可能低的水準, 從而持久穩定地控制病情, 遏制疾病向肝硬化、肝癌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