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余尚軍 通訊員王貴生 張家友): 駕駛“pX518”號牌車,
巡邏 交警發現後不可思議,
一查果真是假牌。
11月15日,
湖北省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對渉嫌偽造、變造車牌號碼的彭某某予以行政拘5日、一次記滿12分並處5000元罰金處理。
11月15日10時許, 廣水交警大隊應山中隊民警巡邏至永陽大道國稅局門前路段處時, 發現前面一輛白色小轎車的號牌“pX518”很奇怪, 用斜音拼起來就是“彭某我要發”, 認為沒有那麼巧的事 , 便對該車駕駛人進行檢查。 經查, 駕車人彭某某48歲, 家住應山辦事處前河, 車輛所懸掛的號牌是假牌,
面對辦案民警, 彭某某稱, 剛從外地回家駕駛該車到外面辦事, 萬沒想到途中卻被具有慧眼的廣水交警査獲。 彭某某還說, 這車經常由其兒子彭某駕駛, 也不知他是從哪里弄來的車牌, 這次我要狠狠地批評教育他, 同時願意接受法律的懲處。
為嚴厲打擊實施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廣水公安交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 依法對彭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記滿12分和5000元罰金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