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發《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 根據《綱要》, 包括研學旅行在內的綜合實踐活動是國家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 與學科課程並列設置, 是基礎教育課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自小學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全面實施。
《綱要》提出了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目標:小學階段, 通過親歷、參與少先隊活動、場館活動和主題教育活動, 參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 獲得有積極意義的價值體驗;初中階段, 積極參加班團隊活動、場館體驗、紅色之旅等, 親歷社會實踐,
《綱要》提出了綜合實踐活動的主要方式及其關鍵要素, 具體包括考察探究、社會服務、設計製作、職業體驗等。 其中, 考察探究是學生基於自身興趣, 在教師的指導下, 從自然、社會和學生自身生活中, 選擇和確定研究主題, 開展研究性學習, 在觀察、記錄和思考中, 主動獲取知識、分析並解決問題的過程, 如野外考察、社會調查、研學旅行等。 在課時安排方面, 《綱要》要求, 小學1-2年級, 平均每週不少於1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