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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後“首虎”被終止工程院院士資格 “院士”稱號因何會丟?


新京報快訊11月10日,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院長孟偉涉嫌嚴重違紀,

接受組織調查, 成為十九大後被打落的首虎。 4天后, 11月14日, 中國工程院第六屆主席團決定停止孟偉中國工程院院士資格。
系第三個落馬的工程院院士
現年61歲的孟偉生於1956年9月, 博士研究生學歷, 1976年11月參加工作, 1982年起一直在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工作, 歷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科研處助理工程師、副處長、處長, 科技處處長等職, 於1999年升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時年43歲。 兩年後即2001年起, 升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 直到去年10月卸任。
卸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三年前, 孟偉於2013年3月, 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記者注意到, 除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原院長的頭銜外,
孟偉同時還是中國工程院院士。
據中國工程院官網介紹, 孟偉主要從事流域水污染控制原理與技術、河口與海岸帶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 在流域水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流域生態品質評估、河口海岸帶生態健康管理、污染調控對策, 以及突發性水污染事故生態安全評估等方面, 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
他曾主持完成了“973”、“863”、科技攻關等多項重大科技計畫專案和課題, 主持完成了“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的生態環境影響評估與對策”, 主持制定了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總體實施方案, 被聘為該專項技術總師。
據報導, 孟偉系第三個落馬的工程院院士。 此前兩個分別為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李甯,
總後勤部軍需物資油料部副部長周國泰。
2014年10月15日, 李甯落馬, 成為第一個落馬的工程院院士。 2012年4月審計署審計發現5所大學7名教授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2500多萬元的問題, 其中涉及李寧等人承擔的 “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有關課題。 2015年1月17日, 中國工程院主席團經過審查, 停止了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甯的院士資格。
2015年10月21日, 曾任總後勤部軍需物資油料部副部長的周國泰落馬, 成為第二個被查的中國工程院院士。
何種情況會被撤銷院士資格?
孟偉院士資格的停止, 是中國工程院第六屆主席團以《中國工程院章程》(下稱《章程》)和新補充修訂的《中國工程院院士違背科學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下稱《辦法》)等相關規定為依據。

那《章程》和《辦法》中, 對撤銷院士資格做了哪些規定?
2014年6月第十二次院士大會修訂了《中國工程院章程》, 根據《章程》, 當院士的個人行為違反科學道德或品行不端, 嚴重影響院士群體和工程院聲譽時, 應勸其放棄院士稱號。 當院士的個人行為涉及觸犯國家法律, 危害國家利益時, 或涉及喪失科學道德, 背離了院士標準時, 應撤銷其院士稱號。
今年9月, 中國工程院發佈了修訂後的《中國工程院院士違背科學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辦法》對院士違背科學道德的集中行為規定了具體的處理措施。 其中提到, 院士的個人行為涉及喪失科學道德、背離院士標準時, 應撤銷其院士稱號。

什麼算違背科學道德?《辦法》指出, 院士違背科學道德行為是指:違反客觀、求實、誠信等科研準則的行為;有損院士聲譽和形象, 引起社會強烈反響的行為;科技活動中的其他不端行為。 主要包括:謊報發現或發明;編造資料, 弄虛作假;剽竊、抄襲他人科技成果, 侵犯智慧財產權;故意誇大個人科技成績, 掩蓋或貶低合作者的作用;牽頭或參與偽科學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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