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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延邊多個崗位 大專就能報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決定, 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省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7名。 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畫

納入本次公開招聘的省直3個主管部門(單位)所屬15家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117名。

其中, 管理崗位51名, 專業技術崗位66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0號公告)》。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3日—1999年11月13日期間出生), 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 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17年11月13日為准(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准)。 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17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 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在職人員報考, 應徵得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所在單位同意。

3.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 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生(2018年1月1日後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7年畢業生。 同時, 全日制在讀的非2017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 “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專案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 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三、報名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和下載列印《准考證》等工作均通過網路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考生(務必使用標準的IE9或以上流覽器)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 在“便捷通道”區域點擊“網上報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選擇相應報考單位、報考崗位進行報名。 考生網上填寫資訊後, 上傳近期6個月內的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照片前, 請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圖元, 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資格審查通過後不能再改報其它崗位。 考生因錯報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單位、崗位等資訊而影響資格審查的, 責任自負。

(二)網上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資格審查小組,

負責對報考人員網上填報的資訊進行資格審查。 其中, 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審核, 專業目錄中未涵蓋的專業, 依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認定。 考生須及時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 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 審查截止前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它崗位。

考生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有異議的, 可按網上報名流程提起仲裁, 由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等有關人員組成的仲裁小組負責裁決。

審查或仲裁截止時間均為11月24日15:30。 未改報、雖然改報但審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時間原因不能完成審查或仲裁的, 均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 不再進行報名受理。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查詢截止時間為11月24日18:00。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務必及時進行網上繳費、列印報名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網上繳費。

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後,務必及時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收費標準為每人60元(其中報名費25元、筆試考務費35元)。網上繳費成功並列印報名表後,即為完成全部報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網上繳費後概不退費。考試收費用於各項考試支出。

(四)網上列印准考證。

請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在“便捷通道”區域點擊“列印准考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准考證列印”,用A4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五)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考試的視為無效。

2.考生應對提交的資訊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資訊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對報考人員報名資訊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報考人員傳真發送學歷、學位等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影本,報考人員應及時提供,否則審查員有權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3.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17年12月份,即到2017年12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和參加工作後脫產學習均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累加計算。

5.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科目名稱為《通用知識》。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准考證》、正式身份證進入考場。

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並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符合優惠政策的考生,請于12月1日08:30—16:00,將本人退伍證件,以及學歷、學位證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地址:長春市南關區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B座703室,聯繫電話:0431—88690586),規定時間內不送達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此優惠政策。省人社廳會同省政府徵兵辦、省民政廳、省教育廳對享受優惠政策考生進行聯合審驗,對於審驗合格的考生于12月14日在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示名單,歡迎廣大考生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通用知識》考試複習範圍詳見《附件2: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筆試成績於2017年12月22日後,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查詢。

(二)面試。

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併進入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根據各招聘部門行業、專業及崗位需求採用不同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准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並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其中2017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經複審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後,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並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仍相同的,採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並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複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並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並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17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2018年以後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17年的,可視為2017年畢業生)。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應考人員作弊行為經查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情節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試工作人員參與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資訊發佈及政策諮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招聘公告的發佈網站。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私人網路站,有關公開招聘公告(補充公告)、考試報名、筆試成績查詢等資訊,通過此網站進行發佈,請注意查詢。

(一)政策諮詢電話。

有關招聘政策、招聘條件、招聘崗位、招聘單位等資訊請諮詢以下相對應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所對應的報名諮詢電話,有關諮詢電話如下(區號均為“0431”):

88905321—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

85097527—吉林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

82701040—吉林省測繪地理資訊局人事處。

(二)技術諮詢電話。

0431—89995765(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報名期間專用)。

(三)仲裁監督及舉報電話。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招聘計畫一經確定並向社會公佈,未經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

1.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0號公告)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交通運輸廳

吉林省測繪地理資訊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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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延邊網》

版權聲明:

本平臺為《延吉新聞網》所有,任何單位、自媒體轉載或者傳播《延吉新聞網》《延吉新聞網微信平臺》版權內容的,必須注明出處,否則視為侵權。作品包括文字、圖片、視頻等。

不再進行報名受理。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查詢截止時間為11月24日18:00。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務必及時進行網上繳費、列印報名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網上繳費。

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後,務必及時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收費標準為每人60元(其中報名費25元、筆試考務費35元)。網上繳費成功並列印報名表後,即為完成全部報名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網上繳費後概不退費。考試收費用於各項考試支出。

(四)網上列印准考證。

請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在“便捷通道”區域點擊“列印准考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准考證列印”,用A4紙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

(五)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考試的視為無效。

2.考生應對提交的資訊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資訊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對報考人員報名資訊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報考人員傳真發送學歷、學位等相關資格證明材料影本,報考人員應及時提供,否則審查員有權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3.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17年12月份,即到2017年12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全日制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和參加工作後脫產學習均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累加計算。

5.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科目名稱為《通用知識》。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准考證》、正式身份證進入考場。

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並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符合優惠政策的考生,請于12月1日08:30—16:00,將本人退伍證件,以及學歷、學位證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地址:長春市南關區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B座703室,聯繫電話:0431—88690586),規定時間內不送達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此優惠政策。省人社廳會同省政府徵兵辦、省民政廳、省教育廳對享受優惠政策考生進行聯合審驗,對於審驗合格的考生于12月14日在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示名單,歡迎廣大考生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通用知識》考試複習範圍詳見《附件2: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筆試成績於2017年12月22日後,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查詢。

(二)面試。

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併進入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根據各招聘部門行業、專業及崗位需求採用不同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通知。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准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並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其中2017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經複審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後,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並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仍相同的,採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並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複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並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並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17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2018年以後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17年的,可視為2017年畢業生)。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應考人員作弊行為經查實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情節嚴重的通報所在單位、學校,5年內不得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試工作人員參與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九、資訊發佈及政策諮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招聘公告的發佈網站。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私人網路站,有關公開招聘公告(補充公告)、考試報名、筆試成績查詢等資訊,通過此網站進行發佈,請注意查詢。

(一)政策諮詢電話。

有關招聘政策、招聘條件、招聘崗位、招聘單位等資訊請諮詢以下相對應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附件1)中各招聘崗位所對應的報名諮詢電話,有關諮詢電話如下(區號均為“0431”):

88905321—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

85097527—吉林省交通運輸廳人事處。

82701040—吉林省測繪地理資訊局人事處。

(二)技術諮詢電話。

0431—89995765(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報名期間專用)。

(三)仲裁監督及舉報電話。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招聘計畫一經確定並向社會公佈,未經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

1.2017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10號公告)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交通運輸廳

吉林省測繪地理資訊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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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延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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