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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檢察業務大資料實踐深入發展

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 日前, 最高檢下發《關於全面部署應用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統計子系統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對統計系統全面運用進行部署。

據悉, 2014年在檢察機關全面推行的統一業務應用系統, 是融辦案、管理、統計為一體的綜合性資訊系統, 其中的統計子系統於去年底研發完成, 經地方試點、安裝調試和基礎配置, 現進入全面應用階段。 統計系統有資料自動生成和案件資訊查詢兩大基本功能, 實現檢察業務資料由辦案活動記錄自動、即時生成, 各級檢察院資料自動同步彙聚到最高檢。

在資料使用上, 以按需定制、定向投放方式, 不同崗位檢察人員所需資料可隨時查詢獲取。 每個辦案部門、每位元檢察官的辦案資料可關聯到具體案件, 隨時瞭解辦理進程、節點和法律文書, 實現資訊互通關聯, 人、案、數一體。 統計系統還提供業務分析自動生成和個性化、便捷化、視覺化查詢使用服務。

《通知》指出, 統計系統是繼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案件資訊公開系統、電子卷宗系統之後又一個業務資訊化成果, 標誌著統一業務系統辦案、管理、統計“三位一體”目標全面實現, 是檢察機關資訊資源開發能力、資料處理和應用能力的重大提升。 統計系統的全面應用, 將帶來檢察統計模式和工作機制的變革轉型,

對推動檢察大資料實踐發展, 促進“智慧檢務”建設, 保障全面履行檢察職能, 深入推進司法改革, 加強規範司法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強調, 統計系統的全面應用是一項具有全域性、系統性的工作, 與各級檢察院辦案、管理活動密切相關。 各級檢察機關要加強組織領導, 扎實做好培訓使用、技術保障和資料管理等各項工作, 保證統計系統順利運行, 充分發揮系統效能, 進一步提高檢察機關決策管理科學化、資訊化水準, 促進檢察工作科學發展。

《通知》要求, 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資料真實性的意見》要求, 積極適應新的統計模式,

充分運用新的技術成果, 改進工作機制, 不斷提升統計工作水準和資料品質, 保證檢察業務資料真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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