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9 日, 一輛垃圾清運車輛在福田區運輸生活垃圾過程中, 因未按生活垃圾密閉運輸管理要求, 造成運載生活垃圾的掉落, 一度污染了市政道路。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接到投訴後, 通過調查找到該車輛所屬的深圳市鼎力清潔服務有限公司, 對該公司處以 5000 元最高罰款並約談相關負責人限期整改。
11 月 19 日上午 6 時 13 分, 一輛垃圾清運車輛在將新洲路某銀行生活垃圾運至崗廈北垃圾轉運站途中, 因未按生活垃圾密閉運輸管理要求, 以致該車行駛至新洲路與深南大道交叉路口時, 兩袋垃圾從車上掉落並污染了此處市政道路。
11 月 20 日, 市城管局約談該清潔公司相關負責人。 約談會上, 市城管局對該違法事件進行了嚴肅處理, 並在全市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同時責成福田綜合執法局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
市城管局副巡視員楊雷希望通過此事, 全市各級城管部門引以為戒, 強化日常監管和檢查, 特別是加強對運載垃圾桶的平板車進行監管, 嚴禁車輛超載、垃圾桶滿溢等現象發生, 一經發現, 責成企業立即整改並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該清潔公司相關負責人周先生表示回去後將加大整改力度, 比如對相關作業員工加強培訓,
" 這次頂格處罰表明市城管局對於污染環境的行為, 是零容忍的態度, 一旦發現絕不姑息, 尤其是清潔公司發生污染環境的事件 ", 楊雷表示各清運企業要嚴格貫徹落實深圳市關於垃圾清運密閉化的相關管理規定, 加大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 對違反規定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杜絕類似污染道路事件的再次發生。 此外, 歡迎媒體和市民對深圳市垃圾清運工作進行監管、舉報違法行為, 市城管局接到投訴後將堅決認真處理, 不斷提高深圳市垃圾清運管理水準。
深圳晚報記者 伊宵鴻 通訊員 崔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