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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靜脈就緩刑到2019年!為什麼執行死刑在美國要等這麼久?

前幾天, 社長看到一條消息說, 美國俄亥俄州一名69歲的死刑犯在本月15日執行注射方式的死刑過程中, 因一個小時都找不到靜脈, 於是就暫緩執行死刑, 還把行刑的日子延遲到2019年6月5日。

當得知自己可以逃過一死, Alva 還一度激動地哭了出來。

這名高齡死刑犯Alva Campbell 年輕時犯下許多重罪, 先是因為殺人罪入獄, 20年後假釋出獄。

1997年時又因為搶劫罪名被捕, 當時他在法庭上假裝自己雙腳不方便, 趁著員警幫他推輪椅時奪槍脫逃, 逃亡過程中他隨機劫了一輛車, 還狠心地將該車的18歲駕駛射殺身亡。

Alva 最後被判處死刑。

69歲的Alva 這幾年健康狀況並不好, 他同時患有肺癌、前列腺癌、慢性阻塞性肺病等疾病, 甚至需要仰賴助行器才能移動。

律師說他們先前曾經警告過司法單位, Alva 的身體狀況可能會讓行刑變得困難, 但都沒有被採信。

所以, 社長覺得就算再過多兩年, 也未必能找到他的靜脈。

不過, 為什麼死刑犯被判決很長時間後才被執行死刑?

在美國, 死刑犯的執行時間一般是在判決之後數年甚至十數年。

美國法律為死刑案件設計了多輪上訴覆核程式。 美國社會認為, 即使是死刑犯, 其人格、人權仍需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所以應該給予死刑犯們最大的機會去糾正可能的錯案。

而那些被關在死囚牢房的罪犯們為了活下來, 就不停地更換律師, 從一個程式上訴到另一個程式, 從一個法院申訴到另一個法院, 這期間也就花費不少時間。

期間經過州上訴法庭和聯邦上訴法庭, 經常還需要做DNA測試, 產生的訴訟、監禁費用經常達到百萬美元級別。 比如Michael Blair在被判決死刑之後要求進行DNA測試,

在DNA證明他的無辜之前, 他在死牢呆了14年。 作為安全等級最高的死牢, 其維護費用也是不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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