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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的姐注意啦!忘記配這個,將罰200元·····

11月15日, 銀川市東甯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一處路口開展檢查時, 對一名未配備滅火器的駕駛員開具了處罰決定書, 可是接下來, 一幕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駕駛員也提出查看交警執勤警車是否有滅火器, 經過查看, 執勤警車寧A0076也未放置滅火器。 此事很快引起了網友的關注

事情發生後, 甯東交警大隊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九條第十八款之規定, 對寧A0076警車駕駛員進行了處罰。

今天上午, 記者從徐州警方瞭解到, 對於配備有效滅火器具, 各個省份城市有不同的規定, 目前徐州地區並沒有對警車、私家車有這方面的相關規定。 但如果您是計程車, 公車等營運車輛, 沒有配置滅火器, 就要面臨200元的罰款啦!

今天上午, 民警在淮海路與解放南路交叉口處對計程車輛進行了抽查, 抽查的幾位計程車司機都配備了滅火器。

此外, 記者從運管處瞭解到, 除了計程車, 客車、公車也是需要配備消防器材的, 但並沒有規定數量。 正常情況下, 客運客車、公車是按照一輛車配備兩個, 計程車一輛車一個來配備的, 並且每年安檢都會檢查。 如果沒有滅火器具, 就會限期整改, 要求馬上配備。

最後, 民警提醒, 雖然現在徐州對私家車輛沒有相關的硬性規定, 不過還是建議大家能夠配備相關的滅火器具, 以備不時之需。

無線徐州全媒體記者 李豔敏 王浩

編輯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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