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公安廳制定下發《全省公安機關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對全省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根據方案,全省採取全國“規定動作”與福建“自選動作”相結合方式,全面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 除突出排查整治人員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舊住宅和少數民族村寨等六類容易發生大火的場所單位外,還將集中對工業和物流園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場所消防審批,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總平面佈置,消防設施、器材配備,火源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控,電器線路、電氣焊防火安全管理,專兼職消防隊伍建設等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