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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藥品是拿生命開玩笑

浙江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副院長陳作兵在門診遇到了這樣一個病例:一位70多歲長期腰痛的女患者, 聽了周圍“熱心人”介紹, 從海外東歐某國網購了強力速效的“腰痛丸”, 只用了5天便因頭暈、嘔血、黑便被送醫進行緊急救治。

這不是個案, 不少患者可能都有這樣的經歷——特別容易盲目相信所謂國外的“特效藥”。 尤其在身邊熟人的介紹下, 就更容易誤入歧途。 雖然我國在過去很長時間內, 醫藥研發和藥品品質相較歐美發達國家有一定差距, 但這不等於外國所有藥物都有“奇效”, 更不等於患病後可以“病急亂投醫”。

不少朋友雖然對“謹遵醫囑”之類的話耳熟能詳, 但有時在各類“良藥”的吸引下, 仍然做不到堅持醫學專業主義的立場和對健康生活方法的掌握。 祛除人們心中對“洋藥”的盲從是必要的。 如何去做?起碼要逐漸養成科學的用藥意識, 具備一些醫藥常識, 這能幫助患者從心理上斷絕對所謂“奇效”的念想。

應當注意, 每種藥物都有自己的適應症和禁忌症, 比如有的藥物給年輕人吃有效果, 但老人服用就會損害身體健康;有些藥品還有很強的群體針對性, 比如有的藥物上明確注明, 孕婦或小孩禁用等。 這些特殊性構成了藥物使用的複雜性, 對不瞭解醫藥專業知識的普通患者來說, 不經醫生指導“自行服用”, 或會對身體造成一定的影響。

更何況一些國外藥品來源並不清楚, 只靠售賣一方“宣傳”, 甚至把藥效吹得天花亂墜。 再者, 中國和外國醫藥方面的法律法規不盡相同, 對醫藥售賣的標準和規範也不一樣, 就算符合外國售賣標準的藥品在中國也不見得可行。

在我國, 藥品經營有非常嚴格的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明確要求, “藥品經營企業購進藥品, 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驗明藥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不得購進”。 對於進口藥品也有具體要求:“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已經批准生產或者進口的藥品, 應當組織調查;對療效不確、不良反應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體健康的藥品,

應當撤銷批准文號或者進口藥品註冊證書”。

這是一個“購物狂歡”的時代, 上網買衣服、海淘化妝品, 讓買東西變得輕而易舉。 但藥品並不是單純的“東西”, 不能把網上購物的消費習慣用到買藥上。 尤其對患者來說, 一定要遵照醫囑, 認准具備資質的醫藥售賣方, 別在不瞭解真實情況的時候自作主張!(健康時報特約評論員 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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