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祁連山系列環境污染案的後續影響仍在持續。
今天(11月20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發佈消息, 日前, 最高檢偵查監督廳派出督導調研組, 赴甘肅省對祁連山系列環境污染案進行督導調研, 並提出了具體督導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 今年1月至10月, 甘肅省檢察機關經審查, 共批准逮捕祁連山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8件16人。
這起案件為何會引起這麼大的影響力?讓我們先把視線拉回到今年7月20日。
當天, 新華社發佈消息稱,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發出通報,
其中具體問題包括——違法違規開發礦產資源問題嚴重;部分水電設施違法建設、違規運行;周邊企業偷排偷放問題突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不力等。
而且, 通報中出現了罕見的嚴厲批評:“甘肅省及有關市縣思想認識有偏差, 不作為、不擔當、不碰硬, 對黨中央決策部署沒有真正抓好落實。 ”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 當時, 包括甘肅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楊子興, 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李榮燦(時任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羅笑虎(時任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等人在內的多名甘肅省高管被問責。
其實, 在此之前, 祁連山的生態破壞問題, 已經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 早在2015年9月, 環境保護部就會同國家林業局就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 對甘肅省林業廳、張掖市政府進行公開約談。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 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甘肅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
今年1月, 甘肅省檢察院發佈了《甘肅省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服務和保障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今年2月12日至3月3日, 由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中央督查組, 對祁連山生態問題展開了專項督查。
“海運倉內參”(ID:hycplb)發現,
電視片裡說:“監管嚴重缺失, 是生態環境持續惡化的重要原因。 中央領導同志做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後, 王三運表面上擺了姿態走了形式, 但其實並沒有真正到問題嚴重的地區去調查研究, 也沒有認真督促相關部門抓好整改落實, 更沒有對相關領導幹部進行嚴肅問責”。
當然, 自然環境的保護不能只指望事後的督查和追責, 要想杜絕祁連山生態悲劇在其他地區的重演, 就得汲取教訓, 從制度上確保國家的青山綠水不被破壞。
今年10月, 甘肅省省長唐仁健在回答媒體時表示, “在生態建設問題上, 在祁連山的保護治理上, 我們的工作沒有做好, 深感痛心......省委省政府以知恥後勇的精神, 以實之又實的舉措從三個方面進行努力。 進一步提高思想意識, 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進一步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
在談及吸取教訓的辦法是, 唐仁健認為,“祁連山不能總是這樣撲火救火,要規範化、法治化、長效化地做好生態保護工作,比如解決好利益補償、生態補償機制的問題”。
正如一些學者所呼籲的,唐仁健也看到了轉變經濟發展模式的必要性,他曾指出:“要從破壞影響生態源頭上去考慮,調結構、轉方式,建立生態產業體系,實現綠色崛起發展,從根本上消除對生態環境影響的總量”。
唐仁健認為,“祁連山不能總是這樣撲火救火,要規範化、法治化、長效化地做好生態保護工作,比如解決好利益補償、生態補償機制的問題”。正如一些學者所呼籲的,唐仁健也看到了轉變經濟發展模式的必要性,他曾指出:“要從破壞影響生態源頭上去考慮,調結構、轉方式,建立生態產業體系,實現綠色崛起發展,從根本上消除對生態環境影響的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