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家長抱怨,
孩子在幼稚園和在家時判若兩人:在幼稚園裡,
自己吃飯、穿衣,
按時睡覺,
和小朋友們友好相處;可一回家就完全變了個樣兒,
任性耍賴,
胡攪蠻纏。
孩子為什麼會變成“兩面派”?究其原因不難發現,
幼稚園有一套系統、固定的規章制度,
而且這些規章制度都帶有強制性,
任何人都不允許例外,
幼兒在長期遵守的過程中,
心理上形成了定勢,
從而轉化成一種習慣行為。
而在家就不同了,
沒有各種規定的約束,
加上孩子一哭鬧,
家長就容易妥協,
孩子完全不需要自我控制,
所以就變得不聽話了。
沒有規矩,
不成方圓。
家庭應該制定一些簡單、必要的規定,
讓幼兒從小在有規律的生活中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並學會自我控制。
家規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生活規律。
家長要根據孩子的年齡制定一份作息時間表,
把幼兒一天的生活作出科學合理的安排,
起床、睡覺、吃飯、學習、戶外活動都應有一個相對固定的時間。
作息時間一旦確定就要嚴格執行,
長期堅持,
不要因為家裡來了客人或大人有活動就隨意擾亂孩子的生活規律。
當然,
特殊情況下,
比如節日、生日時,
可以允許孩子自由一些,
但事先必須申明原因和具體要求,
讓孩子明白這是特殊緣故,
不至於在平日也提出要求而破壞常規。
2、制定行為準則。
家長可將良好的行為舉止制定成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讓幼兒通過反復執行內化成一種自然而然的習慣性行為。
例如:
吃飯之前要洗手;吃飯時要坐在固定的位置,
不許亂跑或邊吃邊玩;幼兒長到可以上桌了,
應要求他等大人到齊後一起開飯;喜歡的菜不能拉到自己面前;每次要吃完自己的一份飯菜,
吃完後把碗筷、椅子放好。
自己玩過的玩具、看過的書要及時整理歸位;未經允許不能亂動大人的東西;家裡的電源插座、危險物品要教幼兒識別,
禁止接觸。
家中來客要懂禮貌,
大人說話不插嘴,
客人面前不哭鬧,
樂意把玩具、食品拿出來與小客人一同分享;隨父母外出做客要主動叫人、問好,
不大聲喧嘩,
接受禮物、食品要道謝,
不得到主人許可不亂動人家的東西,
絕對禁止隨便開人家的抽屜。
尊重長輩,
與長輩見面要主動打招呼。
做遊戲、下棋要遵守既定的規則,
不能因為怕輸而耍賴。
3、提出勞動要求。
勞動不僅能使幼兒增長知識、鍛煉意志、增強責任心,
而且可以培養幼兒做事有始有終、尊重他人勞動等良好品質。
幼兒勞動應從自我服務開始,
從小要求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一般來說,
3歲學會用匙吃飯、穿脫襪子、收拾玩具;4歲學會刷牙洗臉、穿脫衣褲、系鞋帶;5歲學會用筷子吃飯、整理自己的抽屜。
另外,
可視幼兒的年齡大小規定他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
例如:2歲的幼兒可以幫大人拿遞小物品;3、4歲的幼兒可以分筷子、端飯;5、6歲的幼兒可以折衣服、疊被子、買小商品等。
幼兒樂意做事,
而且非常負責,
但由於能力和經驗的不足,
常常會好心辦壞事,
因此,
培養幼兒勞動不有操之過急,
要有耐心,
多指導,
多鼓勵,
千萬別說“幫倒忙”’越幫越忙”之類的話打擊的孩子的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