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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司考沒過,明年還能再考嗎?

文/周炳鳳

經過漫長的等待, 司考的分數終於下來了, 真是幾家歡喜幾家愁!考過的學員們終於可以放鬆了, 對於沒有考過的也不必擔心, 不必迷茫, 小編告訴你該何去何從。

司法部出臺《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中關於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的條件:

取得國家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獲得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獲得通過,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國人民大學博士、某知名司考培訓講師宋光明對以上內容進行瞭解讀。

首先應區分清楚法律職業資格證的報考條件與法律職業資格證的取得條件。 滿足報考條件, 即可參加考試。 考試合格, 再滿足其他條件, 如工作經歷、實習經歷等, 亦可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拿到法律資業資格證書, 再滿足其他條件, 即可從事以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為前置的工作。 檔主要涉及的是法律職業資格證的取得條件, 包括:

首先,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是前提。 因此, 這裡明確排除了專科學歷考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考生, 以及擁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 但沒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的考生。

其次, 法學類本科要求學士學位及以上學位。

第三, 非法學類本科報考, 又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一是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二是獲得其他相應學位, 並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而這裡的其他相應學位, 到底意指為何?可以理解為“本科學歷及以上”的相應學位, 還是與“法律碩士、法學碩士”相應的碩士及以上學位呢?宋老師在這裡比較傾向於前者, 即獲得與本科學歷及以上相應的學位。

因此, 非法學類本科考生在報考方面應當不存在障礙, 但是, 在考試合格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時, 必須滿足三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經驗的要求。 所謂法律工作, 如在律師事務所實習, 或者從事法律顧問工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均可。 這裡在形式上, 只要有法律單位開出工作經歷證明即可滿足條件。

所以, 按照檔所確定的制度安排,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成績, 應當有一個有效期, 而且至少應當三年, 以保證考生在考試合格之後有充裕的時間取得三年工作經驗。 考生也可以一邊從事法律工作, 一邊準備考試。

不管是報名條件還是取得條件, 對於以後的法律從業者的要求無論是從學歷還是經驗都有了新要求, 如果你不滿足這些條件又非常喜歡從事這份工作, 對於非全日制法學本科及專科的考生可以選擇繼續學習進一步考研究生, 提升自己的研究水準, 拿一個研究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從而才能參加法律的職業資格考試, 具體的還有待司法部的改革方案和公告去進一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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