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萬萬沒想到, 本來想風光的回娘家才買的一件1萬2的皮草, 居然讓我和我媽斷絕了母女關係。
最初我和老公成婚的時候, 我媽要六萬塊錢的彩禮, 而且態度十分堅決。 說這是老家的風俗, 如果不要彩禮, 女方家會被村裡的人看不起。
然後我就把這件事跟老公說了, 老公說這是不良的習俗, 應該得改。 終究我沒能說服我老公, 他執意不給彩禮, 而我媽媽又堅決要這筆錢。 其實我也覺得彩禮有點不盡人意, 感覺跟賣女兒似的。 但是我更怕堅決要彩禮的行為把老公嚇跑。 所以我在他面前一直都有些自卑。
後來為了嫁給老公, 我倆就偷偷的領了證。 同時我向我媽撒了個謊, 騙他們說老公家最近生意失利, 真的拿不出錢了, 當然我媽肯定不樂意, 但是當我拿出結婚證的時候, 我媽徹底的投降了。
說到這次回娘家, 我本想風風光光的, 所以特意去商場買了件貂皮大衣,
沒想到的是, 我媽當場就生氣了, 讓我走, 甚至說沒有我這個女兒。 她說我沒錢給彩禮, 卻有錢買這麼貴重的衣服。 就因為當初沒有彩禮, 她一直被村裡人恥笑!
我覺得, 我媽真是有點誇張了, 不就是沒給彩禮嗎?居然要和我斷絕關係。 而且彩禮本來就是陋習, 應該宣導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