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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第二天我穿了件萬元的皮草回娘家,我媽卻說沒我這個女兒

我是萬萬沒想到, 本來想風光的回娘家才買的一件1萬2的皮草, 居然讓我和我媽斷絕了母女關係。

最初我和老公成婚的時候, 我媽要六萬塊錢的彩禮, 而且態度十分堅決。 說這是老家的風俗, 如果不要彩禮, 女方家會被村裡的人看不起。

然後我就把這件事跟老公說了, 老公說這是不良的習俗, 應該得改。 終究我沒能說服我老公, 他執意不給彩禮, 而我媽媽又堅決要這筆錢。 其實我也覺得彩禮有點不盡人意, 感覺跟賣女兒似的。 但是我更怕堅決要彩禮的行為把老公嚇跑。 所以我在他面前一直都有些自卑。

後來為了嫁給老公, 我倆就偷偷的領了證。 同時我向我媽撒了個謊, 騙他們說老公家最近生意失利, 真的拿不出錢了, 當然我媽肯定不樂意, 但是當我拿出結婚證的時候, 我媽徹底的投降了。

說到這次回娘家, 我本想風風光光的, 所以特意去商場買了件貂皮大衣,

看起來非常有面子, 回去以後, 我媽問我多少錢, 我實話說了一萬二。

沒想到的是, 我媽當場就生氣了, 讓我走, 甚至說沒有我這個女兒。 她說我沒錢給彩禮, 卻有錢買這麼貴重的衣服。 就因為當初沒有彩禮, 她一直被村裡人恥笑!

我覺得, 我媽真是有點誇張了, 不就是沒給彩禮嗎?居然要和我斷絕關係。 而且彩禮本來就是陋習, 應該宣導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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