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收金塔縣2018年度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的通知
為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 保障全縣廣大參保居民的切身利益, 現就徵收2018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通知如下:
一、繳費時間
城鎮居民及城鎮在校學生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25日;
農村居民及農村在校學生2017年11月20至2017年12月25日。
二、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含0-3歲嬰幼兒)每人每年180元;在校學生(含幼稚園在園兒童)每人每年100元。
三、繳費地點
1、已參保的城鎮居民、學生在居住地就近的城區信用社營業網點繳費;
2、新參保城鎮居民、學生及低保戶、殘疾人在社保局服務大廳一樓辦理參保繳費。
3、農村居民及農村在校學生由所在各鄉鎮、村組幹部入戶收繳。
金塔縣社會勞動保險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