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問約考科目一去兒約,
我問誰考?他說就是他自己考。
我知道他並沒買車, 天天擠公交上班, 沒開車怎麼又要考科目一?分兒扣完了?
朋友吞吞吐吐的說, 幫別人扣分給扣完了, 要重考科目一。
我說幫人扣分可是違法的事, 即使扣你為什麼不留一分?有一分在就不用重考。 你幫的人也太不仗義了!
見我沒完沒了囉囉嗦嗦, 朋友只好說了實話, 原來12分一次性賣給黃牛了。
我大吃一驚!幫人扣分已經違法,
賣了多少錢?我問。
兩千多。 朋友有點小得意, 說, 改天請你喝酒。
我不禁歎息!買分賣分, 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治安管理條例。 另外, 還存在很多隱患。
隱患一, 假如你賣分給他的人有心繼續用你的駕駛證扣分,
隱患二, 假如你賣分給他的人有其他違法如逃逸, 你免不了受牽連, 因賣分承擔法律責任何苦呢?
隱患三, 賣分多了你的征信記錄將受影響。
最重要的是被抓住將受治安處罰。
巜治安管理處罰法》六十條第二款規定,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朋友一臉懵逼, 這麼嚴重啊?早知道就不賣了。
附, 扣完12分後考科目一直接去當地交管部門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