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亞當斯,
準確的說我叫史蒂文亞當斯,
現在他們都叫我鴨蛋,
當然我並不是烤羊肉串的。
因為我從小個子高,
練球時教練就讓我練中鋒,
但我不想練中鋒。
因為一起打球的小夥伴都說中鋒就是個“搶板兒的”。
每次要從一邊的球框下跑到另外一邊的球框下,
累的緊,
這一趟下來要是能搶個籃板還算有個慰藉,
倘若連續幾趟都沒搶到板兒自然是垂頭喪氣的。
說來也有趣,
相比其他技術手段來說,
搶籃板這活兒看起來是追著球跑就行。
我也擁有身高臂長膀子圓、腿兒粗善跳下盤穩這些基本天賦,
而且還練就了自己的一手絕活,
那就是卡位。
一旦我卡住了有利位置,
縱然你天賦再高也不一定能從我這兒摘走籃板。
靠著這一手絕活,
我也算在中鋒這個位置上站住了腳,
漸漸的就打到可以參加NBA選秀的程度了。
我在選秀裡第12順位被西部強隊雷霆隊選中,
教練首次見面時就問我:“怎麼定義中鋒?”“搶籃板兒的!”這個答案我想都不用想,
教練微笑著對我說:“對,
但又不全對,
準確的來講,
中鋒是保護籃板的!”我心裡琢磨這貨肯定是瘋了,
可能對待新人就得整點玄乎的話吧,
保護籃板不就是搶籃板嘛!教練隨後又對我說:“亞當斯啊,
雷霆可不比其他隊,
在這裡要打出中鋒的獨特品質,
你將不再是簡單的“中鋒”。
當然我還是認為教練這貨瘋了,
就這樣我兢兢業業的打了幾個賽季,
你問我感覺怎麼樣?還是那樣唄,
我就一個搶籃板的,
非要說保護籃板也行。
三少的時候我就在保護籃板,
雙少的時候還在保護籃板。
後來大哥杜蘭特走了,
我還是繼續在保護籃板,
我確實保護好了籃板,
用我的絕活卡住位置以後雖然籃板都進了二哥威少的手裡,
但是都是自家兄弟,
記在誰頭上也沒啥區別,
他喜歡就給他。
今天二哥拿到了16個籃板,
我只有三個。
想起當初教練那貨確實沒說錯,
雷霆的中鋒確實和其他隊不一樣,
我不再是簡單的中鋒,
我還成為了奧克拉荷馬雷霆隊的“雷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