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年間, 肇慶府有戶有錢人家辦婚事。 新郎是他家的獨苗, 所以辦得特別的隆重。 屋裡屋外滿是紅綢紅字紅燈籠, 僕役客人進進出出,
這時外地來了一個小偷, 名叫江林。 他見這家人員雜杳, 屋裡亂紛紛的, 誰也不認識誰, 就混了進去。 別的屋子裡都擠滿了人, 唯獨新房裡靜悄悄的。 江林閃進門去, 一頭鑽到床底下躲了起來, 打算找個機會再爬出來大大撈上一票。
不料這戶人家有的是錢, 請帖發得多, 遠遠近近客人全來了。
不僅媒人、伴郎、喜娘的一大幫子人, 就是親戚朋友也要吃喝個三天五夜才走。 江林幾次想出來, 不是房裡有人, 就是房外有人, 總是找不到機會。 他獨自一個縮在床下,屎尿憋著不說, 光是餓也餓死了。 最後心想, 餓死不如坐牢, 就硬著頭皮鑽了出來。
兩個喜娘見新房裡突然冒出一個陌生人來, 大驚小怪起來。 屋裡有的是人手,
誰知江林這傢伙天生是個能說會道的人, 雖然餓得個饑火上升、兩腿無力, 腦子倒還清楚, 見了縣令不但不慌, 反而辯白道:
“大老爺明鑒, 這件事實在冤枉了小人。 小人原是一個草頭郎中, 日常是替新娘治病的。 因為新娘做姑娘時有個暗疾, 時不時要發, 平口又羞於啟齒, 所以她吩咐讓小人一起跟來。 今天小人想悄悄兒去問聲新娘, 要不要藥, 眾人就拿小人當賊抓來了。 ”
原來他藏在床底下沒事兒, 一直豎起耳朵在偷聽新郎與新娘講的情話, 其中新娘曾提到有個暗疾。 他靈機一動, 就在公堂上搬出來搪塞。
縣令將新娘的父母叫來問, 都說暗疾是有的,
江林道:“這是姑娘害羞, 偷偷兒找小人醫的病, 不曾說與爹娘知道, 也難怪他們不知道這事。 ”
縣令沒法, 只好叫新娘出來與他對質。
這富翁聽了這話, 老大的為難。 他是州上有頭有臉的大戶人家, 兒媳婦才娶過來就讓她到公堂上抛頭露面, 甚是犯忌;再加上張口閉口要說自己的什麼“暗疾”不“暗疾”的, 如何叫她說得出口?
他急忙忙趕到縣令那裡, 再三求情道:“父母官大人高抬貴手, 另出一個主意。 若是讓小老的兒媳到公堂上去出乖露醜, 叫她以後怎麼做人?”
有錢人在當地都是些有地位的人, 縣令本來就與他們有來往。 縣令一時放不下這個臉, 故而左右為難, 獨自一個在天井裡來來回回的踱方步。
他見縣令問他, 上前一步道:“大人, 這事說難辦其實也容易, 大人只需如此這般就可以了。 ”
縣令一拍羅介作的肩膀道:“羅兄弟果然是條好計, 就這麼辦。 人你去找吧。 ”
第二天, 縣令又將江林提來, 道:“江林, 你說你是新娘出嫁時帶來的郎中, 你敢與她對質嗎?”
江林知道新娘害羞, 哪裡敢與他在公堂上對質, 只要幾句話壓在她前頭, 還怕她不張口結舌?他大著膽子道:“這有什麼不敢的?”
縣令道:“來人, 去將後堂的新娘傳來!”
不一會兒, 只見後堂轉出一個嬌怯怯的女人來, 一身紅衣, 明豔照人。 她低著頭, 朝縣令拜了拜, 站在一旁。
江林搶在頭裡道:“姑娘, 你害死我了, 你自己患有隱疾, 連爹娘處都不敢說出口, 只說給我聽, 是我幾帖藥救了你。 臨大喜前幾天, 你特地來對我說, 怕好日子裡有個萬一, 要我跟來。 如今你的夫家拿我當作小偷, 將我扭送到這裡來了。 姑娘肯不肯救我, 就你一句話;若是你怕羞不講, 我講出你的隱疾生在什麼地方, 大庭廣眾之中多有不便!”
他以為這樣一威脅, 不怕這個新娘不硬嚼螺螄殼, 只好承認。
不料他才說完, 公堂上已是一片哄笑。
縣令一拍桌子, 喝道:“與我將這個膽大妄為的賊子掌嘴!你連新娘的人都不認識, 膽敢來胡說八道,還不討打。”
江林這才知道中計。事實俱在,他只好承認自己是個小偷。原來當時羅介作已知道,江林之所以膽敢冒充是新娘帶來的郎中,只是偷聽到了一些新娘與新郎說的悄悄話,未必真的見過新娘的面。所以,他讓縣令下令叫一個歌女打扮起來,冒充新娘來與他對質,江林一定會上當。這樣,首先能證實江林確是小偷;二來,也可以免得新娘出醜,實是一條一舉兩得的好計。
膽敢來胡說八道,還不討打。”江林這才知道中計。事實俱在,他只好承認自己是個小偷。原來當時羅介作已知道,江林之所以膽敢冒充是新娘帶來的郎中,只是偷聽到了一些新娘與新郎說的悄悄話,未必真的見過新娘的面。所以,他讓縣令下令叫一個歌女打扮起來,冒充新娘來與他對質,江林一定會上當。這樣,首先能證實江林確是小偷;二來,也可以免得新娘出醜,實是一條一舉兩得的好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