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季羨林億元遺產案再開庭 649件文物、字畫歸屬何方?
2017年3月27日, 本案二審再次開庭, 休庭後季承在法院外。 上官雲 攝
那麼, 何為“季羨林億元遺產案”?季羨林,
一審時, 季承(左)在法庭上。
梳理公開報導可知, 2001年7月, 季羨林與北京大學簽訂一份捐贈協議書, 協議書中約定:將屬於季羨林個人所藏的書籍、著作、手稿、照片、古經字畫以及其他物品捐贈給北京大學, 贈品清單於2002年3月1日以前由贈與人交付受贈與人;贈品將分批分期由贈與人移交受贈與人指定的北京大學圖書館, 直到本協定所列各項全部贈品移交完畢。
季羨林離世後, 其子季承起訴北京大學, 並稱, 2008年12月季羨林曾書囑“原來保存在北大圖書館裡的書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 我從來沒有說過全部捐贈”、“全權委託我的兒子季承處理有關我的一切事物、務”。
季承認為, 季羨林已於2008年的書囑中表明全權委託季承處理撤銷捐贈協議的事宜,
本案一審宣判現場圖。 北京一中院供圖
“根據2009年1月13日清點的結果, 北大所保管季羨林文物、字畫共577件, 其中207幅是古字畫。 後來, 又清點出38類72件文物,
對於季承的起訴, 北京大學答辯稱:季羨林先生未有撤銷《捐贈協議》的行為, 且《合同法》明確規定,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不適用可以撤銷的規定。 季承提出“返還原物主張”沒有依據。
2016年5月,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一審季承敗訴。 2017年3月6日, 本案二審開庭。 據媒體報導, 由於涉及北大一方需提供的關鍵證據, 本案被申請延期審理, 於3月27日再次開庭。 季承透露, 再次開庭也沒有當庭宣判, “而是擇日再審”。
資料圖:季承。 上官雲 攝
“我不認可2001年簽訂的那份協議。 ”季承向記者表示, 原因就在於捐贈標的物不明, 而且沒有析產, 其中50%應該是自己母親的;另外, 649件字畫、文物中的32類72件文物, 有明確協議是放在北大圖書館保管的。 所以, 季承認為, 自己要求649件字畫、文物全部歸還是合理合法的。
季承也再次申明, 自己一直不拒絕跟北大和解, 提起訴訟也不是為了錢, 而是希望這批字畫、文物能夠發揮更大作用, “我希望以此為基礎籌措資金,聯合北大成立季羨林基金會,設立‘季羨林獎’,完成父親的心願”。
隨後,記者致電北京大學相關負責人瞭解于本案有關的情況,對方表示需聯繫學校宣傳部門。記者又撥通了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電話,但沒有人接聽。
“我希望以此為基礎籌措資金,聯合北大成立季羨林基金會,設立‘季羨林獎’,完成父親的心願”。隨後,記者致電北京大學相關負責人瞭解于本案有關的情況,對方表示需聯繫學校宣傳部門。記者又撥通了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電話,但沒有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