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夏秀琴 通訊員 張克雷/文圖
農民工李某與劉某簽訂施工合同, 承包了劉某在汝陽縣某廠區的外牆刷漆工程。
法院判決生效後, 劉某依然不履行還款義務, 李某委託代理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該案的執行幹警薛照雲瞭解到李某家境貧困,
11月19日上午8時, 汝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 奔赴80公里路程, 將被執行人劉某堵在一家美容院裡, 把正在美容的劉某傳喚至法院。 劉某到庭後一直訴苦說自己連吃飯錢也沒有, 開的小轎車是借別人的, 目前比農民工還窮!執行幹警遂依法對劉某及其駕駛的車輛進行搜查, 發現現金2萬元、剛上市的蘋果手機一部, 在其駕駛的車輛內發現劉某的身份證、銀行轉帳憑證和8張銀行卡。 通過查詢銀行轉帳憑證發現劉某在本案執行期間轉帳流水有16萬元。 根據劉某的拒執行為, 法院依法對其採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