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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50萬不還 法院判前妻承擔連帶清償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夏秀琴 通訊員 曹興國 李漢武/文圖

2014年, 嶽某因急需資金三次向唐某借款50萬元, 唐某多次討要, 嶽某推諉不還並對唐某實施過激行為,

唐某將嶽某及其離婚妻子史某訴至宜陽縣人民法院。 岳某與史某於2015年8月登記離婚 , 但由於借款發生在二被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屬於家庭共同債務, 2017年4月, 該院判決被告岳某應償還所欠債務, 被告史某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判決生效後, 二被告拒不履行還款義務。 唐某於2017年10月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後, 該院政委魯飛飛向二位被執行人下發執行通知書, 多次做其思想工作, 二位被執行人以沒錢為由拒不償還。 魯政委到縣房管局查找其房產情況, 發現史某在某社區有房產一套, 隨向史某發出評估拍賣財產通知書, 史某置之不理。 法院只好將其房產交有關部門進行評估拍賣處理。 17日上午, 在人大代表見證下, 執行幹警和評估公司人員現場對史某房產進行檢測評估, 下一步將依法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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