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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證書的考試資格、科目和時間(含環保、環評工程師)

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就離不開考試。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盤點一下有什麼值得考的證書, 有了這些證書, 以後行走江湖再也不用愁了!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是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要成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

考試資格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恪守職業道德, 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表, 下同)大專學歷,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 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 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兩個科目,

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 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並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考試內容

共設4個科目, 分為主觀考題和客觀考題兩個部分:

客觀考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主觀考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註冊環保工程師

註冊環保工程師適用于從事環保專業工程(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和資源化、物理污染防治、污染現場修復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考試資格

註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專業,

詳見“新舊專業對照表”, 下同)或相近專業(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專業, 詳見“新舊專業對照表”, 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 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內容

註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教材包括了《註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大綱》、《註冊環保工程基礎考試》和《註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共一個大綱、兩門考試用書 。

考試時間

每年9月中旬,注意查看每年的通知。

考試時間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兩年為一個滾動週期,一般在5月中下旬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合格證書。

註冊化工工程師

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資格

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

1、 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製藥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詳見“新舊專業對照表”,下同)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詳見“新舊專業對照表”,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科目

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基礎考試

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電腦與數值方法、職業法規;專業基礎:物理化學、化工原理、程序控制、化工設計基礎、化工污染防治。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統一發《考試手冊》,考後收回。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

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大綱:物料、能量平衡、熱力學過程、流體流動過程、傳熱過程、傳質過程、化學反應動力學、化工工藝設計、化工工藝系統設計、工程經濟分析、化工工程項目管理。

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攜帶專業規範和參考書。

考試時間

基本在每年6月進行,具體時間根據各地情況而定。

註冊電氣工程師

從事電氣專業工程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從事電氣專業的監理、招投標、評標、技術諮詢等工作。

考試資格

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資訊工程、通信工程、電腦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內容

公共基礎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腦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信號與資訊等十門課程。

專業基礎

電路、電磁場、電機變壓器、類比電子技術、數位電子技術、電氣工程基礎(由電機、供配電組成)等六門課程的內容

考試時間

2018年註冊電氣工程師的考試時間為:9月22、23號。

安全評價師

採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與手段,對建設專案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存在的風險進行安全評價的人員。

考試資格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三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5年以上,經三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 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

4、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5、取得安全工程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年以上;其他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

二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5、 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一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9年。

2、 取得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新職業試行期間:

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0年以上,經一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考試內容

一、二級安全評價師考試科目為理論知識科目(2小時)、專業能力科目(2.5小時)、綜合評審科目(1小時)。

三級安全評價師考試科目為理論知識科目(2小時)、專業能力科目(2.5小時)。

考試時間

2017年安全工程師的考試時間為12月9日。

註冊安全工程師

註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範圍有:企業聘請的安全顧問、安全工程師、安全主任之類的工作。

考試內容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全部通過方可註冊。

考試時間

每年9月中旬。以當地官方發佈的通知為准。

註冊消防工程師

註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並依法註冊後,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分為高級註冊消防工程師、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

考試資格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為: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 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3、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4、 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考試科目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試時間

2017年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考試時間:

一級考試時間:2017年11月11、12日。

二級考試時間:等待官方通知。

註冊諮詢工程師

註冊諮詢工程師是在經濟建設中從事工程諮詢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考試資格

1、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2、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6年;

3、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4年;

4、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3年;

5、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非工程技術類、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其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7、人事部、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分為《工程諮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專案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等五個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4月。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給排水工程師

工作範圍有:負責專案給排水專業設計審核;負責給排水施工技術及現場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專業的外部協調;負責招投標技術評審;組織專業工程驗收及配合工程結算。

考試資格

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內容

基礎考試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腦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

專業基礎課

水文學、供水水文地質、水泵及水泵站、水處理微生物學、水分析化學、工程測量、法規。

專業課

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築給水排水工程。

考試時間

每年9月初進行。以當地官方發佈的消息為准。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適用于從事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等專業工程設計及相 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月薪20k+!

考試資格

考試分為兩部分,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內容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個部分,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專業基礎》。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分為三個方向。

基礎考試

暖通空調

公共基礎:數學、物理學、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信號與資訊技術、電腦技術、工程經濟、法律法規。

專業基礎:工程熱力學、傳熱學、工程流體力學及泵與風機、自動控制、熱工測試技術、機械基礎、職業法規。

給水排水

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腦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

專業基礎:水文學和水文地質、水處理微生物學、、水力學、水泵及水泵站、水分析化學、工程測量、職業法規。

動力

公共基礎:數學、物理學、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信號與資訊技術、電腦技術、工程經濟、法律法規。

專業基礎:工程熱力學、傳熱學、工程流體力學及泵與風機、自動控制、熱工測試技術、機械基礎、職業法規。

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內容有《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

暖通空調

專業考試:供暖、通風、空氣調節、製冷與熱泵技術、綠色建築、民用建築房屋衛生設備和燃氣供應。

給水排水

專業考試: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築給水排水工程。

動力

專業考試:燃料與燃燒、鍋爐原理、汽輪機原理、鍋爐房工藝設計、汽機房工藝設計、熱力網及熱力站、煤化學、制氣原理及工藝、燃氣淨化、化學產品回收與加工、城鎮燃氣輸配、燃氣燃燒與應用、燃氣工程設計、氣體壓縮機、製冷與低溫原理、供氣、製冷工程設計。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攜帶專業規範和參考書。

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

一級建造師

一級建造師,是建設工程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工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

考試資格

1、 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 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 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考試內容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

考試時間

以當地官方發佈的時間為准。一般在九月。

二級建造師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行業中非常重要的一種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

考試資格

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業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二級建造師免考條件:

為體現專案經理向建造師過渡的精神,對取得建築施工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符合報名條件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考慮免考相應科目: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考試,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

2、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

3、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

考試內容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三門科目,分別是《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專業科目設置6個專業分別是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考試時間

一般在每年的1-2月報名,考試時間是在5-6月份,具體時間以當地人事考試院通知。

教師資格證

改革後將不再分師範生和非師範生的區別,想要做教師都必須參加國家統一考試,方可申請教師資格證。

考試資格

1、凡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均可作為教師資格認定有效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教育法》規定的學歷。

2、經國家有關認定國外學位(學歷)的機構認可的,在國外取得的相應學歷,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3、在校生僅限畢業年級生報考,報考時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考試內容

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

省考:教師資格考試主要考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凡已有或準備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考生都可以報名參加考試。具體考試內容詳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的有關規定。

國考: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主要考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

注意:(有些地方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

1.非師範類學生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加試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所以你準備複習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考試。

2.教師資格證的考試屬於地方考試,但可全國通用,取得了任何地方都承認。

3.教師資格證只是從業證書,只要你能通過2(4)門理論考試,並且取得普通話合格證書,然後申請自己想要教的科目,那需要個試講,通過後,還要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後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專業資格證書。

考試時間

一年有兩次考試,分別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具體時間看地方教育部門公告。

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內容

註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教材包括了《註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大綱》、《註冊環保工程基礎考試》和《註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共一個大綱、兩門考試用書 。

考試時間

每年9月中旬,注意查看每年的通知。

考試時間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兩年為一個滾動週期,一般在5月中下旬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合格證書。

註冊化工工程師

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考試資格

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

1、 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製藥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詳見“新舊專業對照表”,下同)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詳見“新舊專業對照表”,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後;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科目

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

基礎考試

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電腦與數值方法、職業法規;專業基礎:物理化學、化工原理、程序控制、化工設計基礎、化工污染防治。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統一發《考試手冊》,考後收回。考試時,可攜帶計算器。

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大綱:物料、能量平衡、熱力學過程、流體流動過程、傳熱過程、傳質過程、化學反應動力學、化工工藝設計、化工工藝系統設計、工程經濟分析、化工工程項目管理。

專業考試分為《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兩部分。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攜帶專業規範和參考書。

考試時間

基本在每年6月進行,具體時間根據各地情況而定。

註冊電氣工程師

從事電氣專業工程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從事電氣專業的監理、招投標、評標、技術諮詢等工作。

考試資格

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資訊工程、通信工程、電腦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 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 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 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 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 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內容

公共基礎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腦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信號與資訊等十門課程。

專業基礎

電路、電磁場、電機變壓器、類比電子技術、數位電子技術、電氣工程基礎(由電機、供配電組成)等六門課程的內容

考試時間

2018年註冊電氣工程師的考試時間為:9月22、23號。

安全評價師

採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與手段,對建設專案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存在的風險進行安全評價的人員。

考試資格

本職業共設三個等級,分別為:(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三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5年以上,經三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 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

4、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5、取得安全工程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年以上;其他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

二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三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安全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5、 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以上,經二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一級安全評價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9年。

2、 取得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新職業試行期間:

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10年以上,經一級安全評價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考試內容

一、二級安全評價師考試科目為理論知識科目(2小時)、專業能力科目(2.5小時)、綜合評審科目(1小時)。

三級安全評價師考試科目為理論知識科目(2小時)、專業能力科目(2.5小時)。

考試時間

2017年安全工程師的考試時間為12月9日。

註冊安全工程師

註冊安全工程師工作範圍有:企業聘請的安全顧問、安全工程師、安全主任之類的工作。

考試內容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全部通過方可註冊。

考試時間

每年9月中旬。以當地官方發佈的通知為准。

註冊消防工程師

註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別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並依法註冊後,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分為高級註冊消防工程師、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

考試資格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為: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 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3、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4、 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考試科目

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試時間

2017年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考試時間:

一級考試時間:2017年11月11、12日。

二級考試時間:等待官方通知。

註冊諮詢工程師

註冊諮詢工程師是在經濟建設中從事工程諮詢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考試資格

1、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8年;2、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6年;

3、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4年;

4、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3年;

5、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非工程技術類、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其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7、人事部、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分為《工程諮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專案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等五個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4月。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給排水工程師

工作範圍有:負責專案給排水專業設計審核;負責給排水施工技術及現場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專業的外部協調;負責招投標技術評審;組織專業工程驗收及配合工程結算。

考試資格

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 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 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內容

基礎考試

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腦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

專業基礎課

水文學、供水水文地質、水泵及水泵站、水處理微生物學、水分析化學、工程測量、法規。

專業課

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築給水排水工程。

考試時間

每年9月初進行。以當地官方發佈的消息為准。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適用于從事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等專業工程設計及相 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一般月薪20k+!

考試資格

考試分為兩部分,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考試內容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個部分,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專業基礎》。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分為三個方向。

基礎考試

暖通空調

公共基礎:數學、物理學、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信號與資訊技術、電腦技術、工程經濟、法律法規。

專業基礎:工程熱力學、傳熱學、工程流體力學及泵與風機、自動控制、熱工測試技術、機械基礎、職業法規。

給水排水

公共基礎:高等數學、普通物理、普通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腦應用基礎、電工電子技術、工程經濟。

專業基礎:水文學和水文地質、水處理微生物學、、水力學、水泵及水泵站、水分析化學、工程測量、職業法規。

動力

公共基礎:數學、物理學、化學、理論力學、材料力學、流體力學、電工電子技術、信號與資訊技術、電腦技術、工程經濟、法律法規。

專業基礎:工程熱力學、傳熱學、工程流體力學及泵與風機、自動控制、熱工測試技術、機械基礎、職業法規。

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內容有《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

暖通空調

專業考試:供暖、通風、空氣調節、製冷與熱泵技術、綠色建築、民用建築房屋衛生設備和燃氣供應。

給水排水

專業考試:給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築給水排水工程。

動力

專業考試:燃料與燃燒、鍋爐原理、汽輪機原理、鍋爐房工藝設計、汽機房工藝設計、熱力網及熱力站、煤化學、制氣原理及工藝、燃氣淨化、化學產品回收與加工、城鎮燃氣輸配、燃氣燃燒與應用、燃氣工程設計、氣體壓縮機、製冷與低溫原理、供氣、製冷工程設計。

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攜帶專業規範和參考書。

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

一級建造師

一級建造師,是建設工程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工程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

考試資格

1、 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 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 取得工程類和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考試內容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

考試時間

以當地官方發佈的時間為准。一般在九月。

二級建造師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行業中非常重要的一種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

考試資格

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業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二級建造師免考條件:

為體現專案經理向建造師過渡的精神,對取得建築施工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符合報名條件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考慮免考相應科目: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考試,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

2、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專案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專案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

3、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

考試內容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三門科目,分別是《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專業科目設置6個專業分別是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考試時間

一般在每年的1-2月報名,考試時間是在5-6月份,具體時間以當地人事考試院通知。

教師資格證

改革後將不再分師範生和非師範生的區別,想要做教師都必須參加國家統一考試,方可申請教師資格證。

考試資格

1、凡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均可作為教師資格認定有效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教育法》規定的學歷。

2、經國家有關認定國外學位(學歷)的機構認可的,在國外取得的相應學歷,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3、在校生僅限畢業年級生報考,報考時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考試內容

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

省考:教師資格考試主要考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凡已有或準備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考生都可以報名參加考試。具體考試內容詳見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的有關規定。

國考: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主要考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

注意:(有些地方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

1.非師範類學生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加試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所以你準備複習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考試。

2.教師資格證的考試屬於地方考試,但可全國通用,取得了任何地方都承認。

3.教師資格證只是從業證書,只要你能通過2(4)門理論考試,並且取得普通話合格證書,然後申請自己想要教的科目,那需要個試講,通過後,還要參加體檢,體檢合格後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專業資格證書。

考試時間

一年有兩次考試,分別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具體時間看地方教育部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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