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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被40歲女人“租” 剛見面讓就他措手不及

核心提示|又快到年終歲尾, 一些提供“租人”服務的APP和微信公眾號升溫, 上面不僅花錢可以“租女友”, 還能租人陪跑步、健身等。 專家表示, “租人”佔據“灰色地帶”, 易導致不穩定因素出現。

某租人APP首頁推薦的多是年輕女性

【遭遇】想租個朋友陪跑步差點被騙了錢財

昨天, 家住鄭州惠濟區的武先生向大河報記者講述了他“租人”的遭遇和尷尬。

武先生今年32歲, 目前還沒結婚, 在一家企業當個小領導,

由於“發福”肥胖原因, 腰周圍長了很多“硬疙瘩”, 用手指按起來比較堅硬。 後來, 到醫院檢查身體時, 醫生告訴他患了重度脂肪肝, 需經常跑步鍛煉身體, 才能減輕。 為此, 他每天早晚會抽時間跑步。

一次偶然的機會, 武先生發現手機上有一款專門“租人”的APP, 能找個志同道合的女朋友陪跑步, 那該多好, 於是就下載了下來。

武先生回憶, APP下載後, 按照步驟註冊, 流覽眾多出租人的資訊後, 發現有個女孩子符合他的標準, 長髮飄飄, 身材婀娜多姿, 關鍵是也愛跑步健身, 每小時100元, 興趣相同, 就把她租下了。

“沒想到第一次租人, 就差點被對方騙了。 ”武先生說, 租金用微信支付後, 添加完聯繫方式後, 到了約定時間人還沒來, 對方還要讓他發紅包。

被武先生拒絕後, 對方直接把他拉黑了。 就這樣, 第一次“租人”以失敗而告終。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 許多人在租人軟體上遇到爽約、被騙等現象。

【體驗】註冊不需實名認證想租對方必須支付相應紅包

記者隨機進行註冊, 發現只需填寫手機號碼,

發送驗證碼即可。 在個人資料中, 無須填寫自己的真實姓名及身份資訊, 頭像也可以不是本人, 隨便找個頭像, 只要審核過關就行。

在個人認證方面, 只有身份證實名認證和名片職業認證, 但這並非強制認證。

於是, 沒有經過任何實名認證, 記者就成功註冊成使用者。

記者注意到, 進入APP首頁後, 很多帥哥美女在APP“貨架”上等待出租。 推薦靠前的用戶一般都進行了實名認證。 一名用戶透露, 實名認證了會接單比較多, 提現的時候也方便。 此外, APP還會根據你的定位, 推薦自己所在城市的租人資訊。 也可以搶單, 查看自己的資訊。

想租對方, 需向租人平臺支付其標定的相應費用, 如果預約成功, 平臺再把租金返還出租人, 之後就可以進行“約會”了。

對於安全保障, 該APP聲明, 協力廠商帳戶託管, 未租成功24小時內全額退款, 無任何額外費用, 若邀約失敗, 用戶支付的金額將在24小時內退回錢包餘額。

記者嘗試在某個租人APP下單租人, 其中租了一男一女, 但一天多過去了, 卻顯示對方無人受理, 最後該平臺取消了記者的訂單, 訂金又退回了微信紅包。

【故事】有人0元出租為好玩有人為了多賺錢

記者發現,租人APP涉及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些城市用戶比較多,他們年齡大多集中在20歲至35歲之間,每小時租金50元至幾百元不等。

由於此類租人APP缺乏監管,有部分平臺的首頁出現衣著暴露的女性照片。記者搜索發現,曾有媒體暗訪租人軟體,發現有個別陪吃陪喝陪睡等提供色情服務的。

記者還發現,在微信搜索“租人”關鍵字,有“租人”、“來租我吧租人平臺”、“租人約會”、“來這租人”等多個租人的公眾號,關注後,部分門檻低,無須實名認證和核實身份資訊,同樣可以租別人和出租自己。在每個“租人”首頁,推薦的大多是年輕女性。一些用戶租別人“代人上課”、“幫忙排隊”、“輔導練琴”等。

通過鄭州本地提供租人服務的微信公眾號,記者聯繫到了一位元自稱強子的出租者。他告訴記者,他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今年讀大三,想利用平臺多交幾個朋友,覺得挺好玩的,也沒其他想法,所以就填寫了自己0元的出租資訊。

強子說,他第一次被人租,那天是週六,租人軟體顯示,對方是一個40多歲女人。

那天,他為了給客戶留下好印象,還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了那件花格襯衣,腳上的黑色皮鞋擦得鋥亮。兩人見面是在一家咖啡廳,對方是一個高個子女人,她給強子點了一杯咖啡。

還沒開始聊天,那個女人剛喝了一口咖啡就落淚了,瞬間,她臉上的妝也花了。強子說,這讓他有點措手不及,對方告訴他,她剛離異,雖然40多歲,但是實際年齡看上去比較年輕,還有個正在吃奶的嬰兒,由娘家人代為照顧。心情不好,就是想找個陌生的朋友聊聊天,所以就選中了強子。

強子說,他們聊了很久,之後再安慰她,光紙巾就用了一大包。本來約定出租的一個小時,結束時已經超出了一小時。後來,強子稱呼那名女子為大姐,再後來,就成了朋友。

鄭州人王其出租自己幫人代駕。王其說,他上有老下有小,多賺錢才是硬道理,因此就加入了出租自己的行列。上傳自己照片後,很多人都喜歡和他打招呼,他填寫118元每小時,也接過幾次單子。不過也有每小時66元少的時候,隨心情而定。

網上出租資訊並非全部真實,也有騙人的,楊女士就遇到過一個。楊女士稱,她本想租個人教自己廚藝的,沒想到租來的人還不如她的做菜技能,沒辦法錢白交了,最後,找平台討說法未果。

說法1

買來的陪伴,結束後會有失落感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情感導師端子表示,傳統的“租友”模式,隨著新媒體技術的發展,漸漸從隱蔽的“一對一”模式轉變為公開的“徵召”模式。現實生活中,越來越多的人缺失愛和陪伴,感到孤獨,想利用網路找尋,可能性比較小。

“買來的陪伴,租完之後也會有一種失落感。”端子說,現在不少青年男女過多依賴手機等電子產品,沉溺於虛擬的社交圈子,如果能利用新技術平臺跳出虛擬圈子,進入現實社交圈子,充分進行“面對面”交流,無疑將會為年輕人打開新的交友空間。

說法2

“租人”佔據一個“灰色地帶”

據瞭解,國家網信辦2016年6月出臺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管理規定要求應用商店承擔相應的審核義務,還要求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對APP提供者履行管理責任。其中包括:對APP提供者進行真實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審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並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分類備案。

某租人平臺線上客服稱,在對方付款後再進行赴約,平臺可根據付款資訊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保障雙方安全。優先選擇實名認證的用戶,選擇在白天公共場合見面,素質低下者可拉黑舉報。

但記者發現,拉黑舉報後,用戶還可用新的手機號碼註冊,再次出租自己和租用別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互聯網管理問題專家朱巍接受大河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就目前看,“租人”之類的手機應用軟體佔據“灰色地帶”。但是,“管理規定”明文將各級網信辦作為執法和監督的主體,由網信部門去協調各個部門,可以有效監督此類APP的運營。

說法3

易致不穩定因素出現建議多管齊下

北京兆馳律師事務所張敬輝律師認為,自然人不能作為出租的標的物。網上所謂的“租人”實際上是一種勞務雇傭關係,應當受到民法的調整。但是區別於一般的勞務雇傭,其有時往往帶有強烈的性暗示,在出租過程中,極有可能是賣淫嫖娼的行為或者是打法律的擦邊球。同時“租人”行為很容易將出租者置於一個完全不可控的陌生環境,進而給自己帶來一系列無法預料的傷害。

張敬輝律師表示,不法利益的驅使以及“租人”軟體運營的不健全,容易滋生更廣泛的社會問題與社會矛盾。目前除了民法外,尚沒有專門的法律對此予以調整。由於“租人”行為極易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的出現,張敬輝律師建議,對此應當多管齊下:一方面由國家出臺法律法規,具體的監管措施;另一方面則需要提升線民素質,讓使用者自我規範、相互監督。同時,還要規範網站平臺,應當明確其對用戶具有嚴格審查的責任,使用者、平臺、協力廠商、監管部門都參與進來,最大程度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

【故事】有人0元出租為好玩有人為了多賺錢

記者發現,租人APP涉及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些城市用戶比較多,他們年齡大多集中在20歲至35歲之間,每小時租金50元至幾百元不等。

由於此類租人APP缺乏監管,有部分平臺的首頁出現衣著暴露的女性照片。記者搜索發現,曾有媒體暗訪租人軟體,發現有個別陪吃陪喝陪睡等提供色情服務的。

記者還發現,在微信搜索“租人”關鍵字,有“租人”、“來租我吧租人平臺”、“租人約會”、“來這租人”等多個租人的公眾號,關注後,部分門檻低,無須實名認證和核實身份資訊,同樣可以租別人和出租自己。在每個“租人”首頁,推薦的大多是年輕女性。一些用戶租別人“代人上課”、“幫忙排隊”、“輔導練琴”等。

通過鄭州本地提供租人服務的微信公眾號,記者聯繫到了一位元自稱強子的出租者。他告訴記者,他是一名在校大學生,今年讀大三,想利用平臺多交幾個朋友,覺得挺好玩的,也沒其他想法,所以就填寫了自己0元的出租資訊。

強子說,他第一次被人租,那天是週六,租人軟體顯示,對方是一個40多歲女人。

那天,他為了給客戶留下好印象,還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了那件花格襯衣,腳上的黑色皮鞋擦得鋥亮。兩人見面是在一家咖啡廳,對方是一個高個子女人,她給強子點了一杯咖啡。

還沒開始聊天,那個女人剛喝了一口咖啡就落淚了,瞬間,她臉上的妝也花了。強子說,這讓他有點措手不及,對方告訴他,她剛離異,雖然40多歲,但是實際年齡看上去比較年輕,還有個正在吃奶的嬰兒,由娘家人代為照顧。心情不好,就是想找個陌生的朋友聊聊天,所以就選中了強子。

強子說,他們聊了很久,之後再安慰她,光紙巾就用了一大包。本來約定出租的一個小時,結束時已經超出了一小時。後來,強子稱呼那名女子為大姐,再後來,就成了朋友。

鄭州人王其出租自己幫人代駕。王其說,他上有老下有小,多賺錢才是硬道理,因此就加入了出租自己的行列。上傳自己照片後,很多人都喜歡和他打招呼,他填寫118元每小時,也接過幾次單子。不過也有每小時66元少的時候,隨心情而定。

網上出租資訊並非全部真實,也有騙人的,楊女士就遇到過一個。楊女士稱,她本想租個人教自己廚藝的,沒想到租來的人還不如她的做菜技能,沒辦法錢白交了,最後,找平台討說法未果。

說法1

買來的陪伴,結束後會有失落感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情感導師端子表示,傳統的“租友”模式,隨著新媒體技術的發展,漸漸從隱蔽的“一對一”模式轉變為公開的“徵召”模式。現實生活中,越來越多的人缺失愛和陪伴,感到孤獨,想利用網路找尋,可能性比較小。

“買來的陪伴,租完之後也會有一種失落感。”端子說,現在不少青年男女過多依賴手機等電子產品,沉溺於虛擬的社交圈子,如果能利用新技術平臺跳出虛擬圈子,進入現實社交圈子,充分進行“面對面”交流,無疑將會為年輕人打開新的交友空間。

說法2

“租人”佔據一個“灰色地帶”

據瞭解,國家網信辦2016年6月出臺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式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管理規定要求應用商店承擔相應的審核義務,還要求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對APP提供者履行管理責任。其中包括:對APP提供者進行真實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審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並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分類備案。

某租人平臺線上客服稱,在對方付款後再進行赴約,平臺可根據付款資訊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保障雙方安全。優先選擇實名認證的用戶,選擇在白天公共場合見面,素質低下者可拉黑舉報。

但記者發現,拉黑舉報後,用戶還可用新的手機號碼註冊,再次出租自己和租用別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互聯網管理問題專家朱巍接受大河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就目前看,“租人”之類的手機應用軟體佔據“灰色地帶”。但是,“管理規定”明文將各級網信辦作為執法和監督的主體,由網信部門去協調各個部門,可以有效監督此類APP的運營。

說法3

易致不穩定因素出現建議多管齊下

北京兆馳律師事務所張敬輝律師認為,自然人不能作為出租的標的物。網上所謂的“租人”實際上是一種勞務雇傭關係,應當受到民法的調整。但是區別於一般的勞務雇傭,其有時往往帶有強烈的性暗示,在出租過程中,極有可能是賣淫嫖娼的行為或者是打法律的擦邊球。同時“租人”行為很容易將出租者置於一個完全不可控的陌生環境,進而給自己帶來一系列無法預料的傷害。

張敬輝律師表示,不法利益的驅使以及“租人”軟體運營的不健全,容易滋生更廣泛的社會問題與社會矛盾。目前除了民法外,尚沒有專門的法律對此予以調整。由於“租人”行為極易導致社會不穩定因素的出現,張敬輝律師建議,對此應當多管齊下:一方面由國家出臺法律法規,具體的監管措施;另一方面則需要提升線民素質,讓使用者自我規範、相互監督。同時,還要規範網站平臺,應當明確其對用戶具有嚴格審查的責任,使用者、平臺、協力廠商、監管部門都參與進來,最大程度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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