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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ke」中紀委打老虎這麼賣力,證監會也沒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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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若溪

經濟ke由《中國經濟週刊》與俠客島聯合出品

21日晚間, 中紀委公佈了十九大後首個落馬的正部級老虎, 宣示了新一屆中央反腐永不停步的決心。 其實, 這邊的金融反腐也沒閑著。 20日傍晚, 證監會的一則重磅消息, 在市場激起大片水花。

11月20日, 證監會第十七屆發審委63名委員, 舉行了集體履職儀式。 證監會主席劉士余隨即拋出重磅消息, 要強化發審委和發審委委員的監督機制, 成立發行監察委, 和發審委並行運轉。

不僅如此, 他還放出不少“狠話”:“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

終身追責”, “決不允許有任何個人利益的小九九”, “嚴把品質關, 防止問題企業帶病申報, 蒙混過關”, “要認識金融反腐的高壓態勢, ‘講政治、守紀律、懂規矩’”。 是不是很熟悉?

留心的人都知道, 今年以來, 證監會在打擊“權力發審”上的動作可謂雷厲風行。 而這一次, 在新一屆發審委運行一個月之際, 又專門設立發行監察委, 其信號意義不言而喻。

在知名學者布娜新看來, 這代表著, 發審委已經進入了2.0時代, “表面看是增加一層監管, 其實是發審權力分解, 各委員不想腐、不能腐的制衡機制是本次新政的亮點” 。

說白了, 還是那句老話,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諸如前證監會發審委員馮小樹之流, 利用職位之便,

在pre-IPO之際突擊入股, 300萬元本金, 淨賺2.48億的情況, A股市場再也不能有了。

權力

為什麼要這麼“死盯”發審委?

如果馮小樹的例子還不夠的話, 2015年落馬、曾長期分管發審委的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發審皇帝”的江湖稱號, 應該足以說明問題。 事實上, 在姚剛落馬前, 其前秘書劉書帆、前下屬李量已經被查, 前者僅一筆交易就非法獲利300萬元, 後者則獲利約700萬元。

而這一切背後, 都是最簡單不過的道理:權力滋生腐敗。

按照A股上市與定向增發流程, 發審委就是我國證券發行核准程式中的“窄門”。 一進“窄門”即得永生。

1993年6月, 第一屆發審委成立。 1999年《證券法》頒佈實施後, 發審委正式成為我國股票發行核准制的法定審核機構。 上市、再融資、並購重組都需要通過它,

才能拿到“准生證”。

經濟ke的小夥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就曾見過某行業一位教父級的企業家, 為了跑成定增項目備受折磨, 在走廊裡一等就是一個多小時。 有一天, 從富凱大廈出來後, 他狠狠地將一堆材料扔在地上, 恨恨地說:“這次再不能過會, 我就把公司遷到海外去。 ”彼時, 他的眼圈紅紅的。

另一個故事中, 一位正廳級的國有大型企業一把手直接說自己就是“裝孫子”, 一個小年輕就敢坐著聽他站著彙報。

現實如戲。 難怪在《人民的名義》中, 趙德漢可以毫不在乎地讓一個外省的副省長在門外等上半個小時。

灰色

按照上市流程, 企業前期各項申報準備工作萬事俱備以後, 首先要過初審會, 這是企業與發審委員的“第一次親密接觸”,

印象分極其重要。 一位董秘曾告訴經濟ke, 如果能夠在初審會之前, 與發審委員見面, 哪怕不談業務只說風月, 簡單喝杯茶, 公司也是求之不得。

在北京, 一些機構或隱秘或半公開的以此業務為生計, 只要撮合見面就可掙上不菲的介紹費。

2004年, 證監會發行部發審委工作處原副處長王小石, 被檢察機關帶走的原因之一, 就是在2003年鳳竹紡織( 600493.SH )“過會”過程中, 出賣發審委員名單。

初審通過後, 證監會就會組織召開發行審核委員會, 俗稱“上會”。 7名委員現場開會, 請企業和保薦代表人當場答辯, 5個人以上同意的話就算“過會”。 通過發審後, 基本也就意味著證監會批准了企業的發行申請。

走完這一步, 在艱難的上市征途中,

擬上市公司就可以松一大口氣。 此後, 只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式改改材料, 等候核准檔, 然後路演、掛牌上市, 獲得動輒幾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市盈率, 在資本市場盡情舞蹈。

馬克思說:“有20%的利潤, 資本就能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 資本就會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 資本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潤, 資本就敢犯任何罪行, 甚至去冒絞首的危險。 ”

如果搞定發審委員, 就能夠確保公司成功上市, 那麼, 送點原始股“意思意思”又怎麼會心疼?

責任

權力越大, 責任越大。 手握A股生殺大權的發審委員, 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現行的發審制度下, 發審委員們既要審核公司所申報材料的合規性, 也要判斷公司的真實性, 及其所在的行業好不好, 項目是否有前景。一句話,證監會為上市公司的真實性背書。

目前發審委員既有證監會裡的全職委員,但更多則是來自各專業機構推薦的兼職委員,馮小樹就是兼職委員。這樣的情況下,發審委員無疑都得是我國證券市場的頂級專家。按說,企業品質是有保障的。

現實卻是,這些年欺詐上市的情況並不少見,新大地、綠大地、萬福生科、欣泰電氣……如果加上再融資項目,可以開出一個很長很長的名單。

實際上,區區數十名發審委員要審核數量如此之多的企業,涉及如此之多的行業與領域,還要與圖謀不軌者鬥智鬥勇,拒絕來自各方的利益誘惑,發審委員也是不堪重負。誰能保證發審委員就不出錯呢?

按照過去情況,一旦錯了,發審委員並不直接承擔責任,其最嚴重的結果只是退出發審委。

2012年,新大地造假上市“過會”成功,案發後,7名委員中有6人退出創業板發審委。在萬福生科造假上市案中,券商、保薦人和萬福生科控制人均受到處罰,但當時的發審委員並未追責。

當然,如果按照今天劉士餘的說法,以後這些官員再想“假裝”審核失誤,逍遙法外恐怕是不行了,他說了四個字,“終身追責”。

改革

既然發審委責任重、人員少、權力大,容易出現“失誤”,那IPO不審行不行?早在2012年,市場上就出現不少這樣的聲音。

按照他們的邏輯,效仿西方的模式,把審核的責任交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銀行等專業機構承擔。一旦出現上市公司造假的情況,不僅是上市公司要遭受嚴厲懲罰,上述各方也要被連坐。與此同時,投資者也能獲得高額的補償。

但這在A股市場可行嗎?眼下的A股市場,散戶是絕對主力,其專業判斷能力、風險承擔能力,與納斯達克的機構投資者有著天壤之別。如果不審,新上市的的公司泥沙俱下怎麼辦?一旦因虛假資訊而遭受損失,誰來給予賠償?

並且,從以往的經典案例來看,仲介機構並不靠譜。在博元投資與欣泰電氣造假案中,不論是券商、會計師事務所還是其他本應承擔相應審核責任的“看門人”都假裝睡著了,甚至淪為合謀者為虎作倀。

一位資深專家告訴經濟ke,整體來看,過去20年間發審委的專業作用還是瑕不掩瑜,如果要取消審核,就必須有強大的配套改革,有新的力量頂上來,承擔這份責任。但這對眼下的A股市場來說,不現實。

這就回到前面的問題上去了,既然發審委不得不審,而其權力太大又極容易滋生腐敗,該怎麼辦呢?

將成立的發行監察委的意義正在於此。其實,今年以來,發審委的整頓效果已經初見成效,根據證監會的資訊披露:自10月17日正式著手審發以來,新一屆發審委共審核52家企業的首發專案,其中,31家企業首發專案過會,16家被否,5家暫緩表決,IPO發審通過率為59.61%,不及六成。

但正如劉士餘在講話中提到的,“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真正從根源上杜絕腐敗,就必須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做到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終身追責”、“無限責任”,既是對廣大投資者負責,也是對發審委員本人負責。

項目是否有前景。一句話,證監會為上市公司的真實性背書。

目前發審委員既有證監會裡的全職委員,但更多則是來自各專業機構推薦的兼職委員,馮小樹就是兼職委員。這樣的情況下,發審委員無疑都得是我國證券市場的頂級專家。按說,企業品質是有保障的。

現實卻是,這些年欺詐上市的情況並不少見,新大地、綠大地、萬福生科、欣泰電氣……如果加上再融資項目,可以開出一個很長很長的名單。

實際上,區區數十名發審委員要審核數量如此之多的企業,涉及如此之多的行業與領域,還要與圖謀不軌者鬥智鬥勇,拒絕來自各方的利益誘惑,發審委員也是不堪重負。誰能保證發審委員就不出錯呢?

按照過去情況,一旦錯了,發審委員並不直接承擔責任,其最嚴重的結果只是退出發審委。

2012年,新大地造假上市“過會”成功,案發後,7名委員中有6人退出創業板發審委。在萬福生科造假上市案中,券商、保薦人和萬福生科控制人均受到處罰,但當時的發審委員並未追責。

當然,如果按照今天劉士餘的說法,以後這些官員再想“假裝”審核失誤,逍遙法外恐怕是不行了,他說了四個字,“終身追責”。

改革

既然發審委責任重、人員少、權力大,容易出現“失誤”,那IPO不審行不行?早在2012年,市場上就出現不少這樣的聲音。

按照他們的邏輯,效仿西方的模式,把審核的責任交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銀行等專業機構承擔。一旦出現上市公司造假的情況,不僅是上市公司要遭受嚴厲懲罰,上述各方也要被連坐。與此同時,投資者也能獲得高額的補償。

但這在A股市場可行嗎?眼下的A股市場,散戶是絕對主力,其專業判斷能力、風險承擔能力,與納斯達克的機構投資者有著天壤之別。如果不審,新上市的的公司泥沙俱下怎麼辦?一旦因虛假資訊而遭受損失,誰來給予賠償?

並且,從以往的經典案例來看,仲介機構並不靠譜。在博元投資與欣泰電氣造假案中,不論是券商、會計師事務所還是其他本應承擔相應審核責任的“看門人”都假裝睡著了,甚至淪為合謀者為虎作倀。

一位資深專家告訴經濟ke,整體來看,過去20年間發審委的專業作用還是瑕不掩瑜,如果要取消審核,就必須有強大的配套改革,有新的力量頂上來,承擔這份責任。但這對眼下的A股市場來說,不現實。

這就回到前面的問題上去了,既然發審委不得不審,而其權力太大又極容易滋生腐敗,該怎麼辦呢?

將成立的發行監察委的意義正在於此。其實,今年以來,發審委的整頓效果已經初見成效,根據證監會的資訊披露:自10月17日正式著手審發以來,新一屆發審委共審核52家企業的首發專案,其中,31家企業首發專案過會,16家被否,5家暫緩表決,IPO發審通過率為59.61%,不及六成。

但正如劉士餘在講話中提到的,“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真正從根源上杜絕腐敗,就必須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做到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終身追責”、“無限責任”,既是對廣大投資者負責,也是對發審委員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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