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召開
紅網張家界分站4月6日訊(記者 廖秋萍)4月6日下午, 受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志剛委託,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羅智斌主持召開張家界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
會議審議並原則同意了《張家界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 為防治揚塵污染, 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 保障公眾健康,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提升旅遊城市形象,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結合本市實際, 制定本《條例》。 會議指出, 要結合與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條例》進行修改完善, 明確責任, 確保《條例》出臺後, 切實能夠發揮地方性法規的約束作用, 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會議審議並原則同意了《張家界市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送審稿)》。
會議聽取了關於行政許可標準化工作的情況彙報。 會議要求,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 明確責任分工, 各負其責, 加強協調配合, 按照時間節點、路線圖,
會議聽取了全市公證機構體制改革工作情況。 會議指出, 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 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程式的一種司法手段。 要高度重視, 有計劃、分步驟、積極穩妥推進公證機構體制改革, 促進公證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會議還聽取了2016年度全市績效評估結果情況以及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建設情況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