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9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其內容主要針對深化科技獎勵制度的改革, 旨在調動廣大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 深入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11月17日,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於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國科獎字〔2017〕44號)(以下簡稱《通知》), 中國科協開展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項目(人選)提名工作, 下發了中國科協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這充分體現了中國科協在國家指導性通知上的積極回應與同步。
關於開展2018年度
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會員及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於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國科獎字〔2017〕44號)(以下簡稱《通知》), 中國科協開展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專案(人選)提名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獎種和名額
(一)提名獎種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以及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通用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二)提名名額
人工智慧領域的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人選)2項。
二、提名條件
提名項目(人選)必須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 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於2015年1月1日前公開發表, 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於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二)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
(三)2016年、2017年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 不能作為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創新團隊除外)。
(四)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畫、基金支持的項目, 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後提名。
(五)存在尚未解決智慧財產權爭議的專案不得提名。
(六)所提名專案須在近3年內獲得本學會/省部級科技獎勵一等獎以上的專案中產生。
三、提名工作及材料要求
(一)通過中國科協評審後, 學會按《通知》要求和中國科協統一安排在專案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自然日, 並負責對收到的異議進行核實處理。 專案公示情況及結果加蓋單位公章後以書面形式報送學會。
(二)提名材料包括:
1.該項目近3年獲得全國學會/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情況, 明確該專案符合形式審查要求。
2.將中國人工智慧學會為唯一提名管道、不再通過其他管道提名該專案和該專案符合提名條件的承諾書(須被提名項目第1完成人簽字)。
3.紙質提名書2套。 其中原件1套(右上角標明原件), 影本1套。 提名書主件、附件應一併裝訂, 不要封皮。
(四)提名書是評審的主要依據, 請嚴格按照《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要求填寫。
四、提名材料報送方式、時間和地點
請於2017年12月1日前將提名材料紙質版和提名書電子版報送中國中國人工智慧學會。 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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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文老師
電話:010-62282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