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渣男終於對簿公堂要離婚了。 是我提出的, 孩子還在哺乳期他沒有資格提。
其實在孕期我就想離婚了, 可是我的家人都勸我,
那個時候, 懷著孕的我還要每天辛苦工作, 而渣男卻不是打遊戲聊天就是會網友, 還跟店裡的女店員曖昧不清, 每次吵架之後, 就開著車出去, 幾天都見不到人影。
其實原先他不是這樣, 剛在一起的時候他溫柔又體貼, 還很勤快, 每天到我店裡幫忙, 我發脾氣的時候也會耐心的哄我, 因為覺得他對我還不錯, 我們認識沒多久就訂婚了, 然後很快的又結婚了, 他家裡很窮買不起房子, 在他的花言巧語下, 我拿出來所有積蓄買了房子, 做了裝修。 後來因為他工作單位不景氣, 就辭職了然後跟我一起打理店面。
我忍痛悄悄觀察了一段時間, 確實是這樣, 他回家的時間越來越晚,
於是我不顧渣男的反對, 找了個理由辭退了那個女店員, 開始自己管理生意和帳目, 並讓我媽媽來幫我。 從那開始, 渣男就暴露了, 一改以前的好男人形象, 越來越肆無忌憚。 我們幾乎每天都會吵架, 他已經完全不在意我還懷著他的孩子, 常常對我破口大駡, 到後來甚至發展到動手, 就在生完孩子第二天, 在醫院的病房裡, 他還跟我吵了一架。
於是, 出了月子我就提出離婚了, 直到半年以後才開的庭。
那天, 在法庭上, 我拿出房子和店面都是屬於我的證明材料, 請求法官把孩子判給我, 讓渣男支付撫養費。 卻沒想到, 四肢健全大學畢業的渣男早已經找人開了一個貧困證明,
最後, 一切如我預想的那樣, 店面是我婚前財產歸我, 房子雖然寫了渣男名字, 但是我有銀行轉帳證明也歸我, 孩子在哺乳期自然還是歸我, 渣男每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