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的婚禮, 姑娘是當伴娘, 一群伴郎跑去調戲人家。
玩一些惡俗的遊戲, 然後把伴娘的衣服弄掉了, 姑娘就哭著跑去化粧室, 可是全場其他人哄堂大笑。
我那時候看了心裡很不是滋味。 之後那個姑娘換好自己的衣服出來後, 當著幾個人的面, 打了那個結婚的姑娘的耳光, 轉身就走了。 那時的我只想說, 姑娘, 你幹的漂亮。
廣東又出現了野蠻的婚鬧現場,
伴郎團拿著滅火器“直擊”伴娘面部!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幾名伴郎趁著往新娘房內遞紅包的時候, 將一名伴娘拉出屋外, 最開始是往伴娘身上噴彩帶, 後來竟然拿著乾粉滅火器往伴娘身上噴。
這位伴娘只能可憐兮兮地站在那裡, 但就在一轉身過來的一瞬間, 一名身著伴郎服的男子, 竟然用滅火器對準了伴娘的臉。
其實鬧婚, 就是一群低素質沒教養的人, 借著新人不願破壞婚禮喜慶氛圍的機會, 肆無忌憚的耍流氓而已。
對他人進行違法的行為, 卻還能逃脫法律制裁。 他們竟然還把這種行為和傳統習俗扯上關係。
這更是玷污了我國的傳統文化, 那我倒要問問哪的習俗用滅火器噴新郎?哪的習俗要羞辱猥褻伴娘?
我國的傳統是最為注重禮節的, 這樣的行為不僅僅不是傳統習俗, 更是對傳統習俗的藐視。
我認為這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