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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違規一次被扣24分,找人消分又被騙16000元

各位司機開車在外,

難免有機動車違法行為,

可能稍不留神12分就被扣光了,

所以有人就動了找人“替自己消分”的念頭……

王君無牌無證駕駛摩托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與一輛電瓶車發生交通事故, 一次性被交警扣24分, 為了保住自己的駕駛證, 花16000元找人消分, 沒想到又落入騙子的陷阱。

5月22日,王君拿著自己的B照駕駛證騎著一輛無牌的摩托車回家時與一輛電瓶車發生交通事故,當場被交警開了三張罰單,一次性被扣除24分。

事後,王君知道自己24分的違章不僅要重新考試,駕照還會被降級,於是就心存僥倖看能不能找人消分。

經人介紹王君認識了陳陽,陳陽聲稱自己有關係能讓王君駕駛證消分不降級,只需花費7000元。

王君同意。 幾個月後,王君接到陳陽電話,說事情已經辦妥了,讓王君再準備8000元,王君用自己的手機查了一下違章情況,果然沒有違章資訊,於是就將錢轉給陳陽。

可2016年10月份,王君回老家年審駕照時過不了,因為之前交通事故的違章並沒有處理掉。 王君當即聯繫陳陽,陳陽解釋道是系統的問題,讓王君再轉1000元,當王君轉錢過去後,陳陽開始各種拖延,微信電話都不回,違章也一直沒有處理掉,也沒有退錢的意思。

據陳陽交代, 他並沒有能力幫忙消分。 他以為王君的違章是跟摩托車, 不跟駕駛證的, 王君不去領摩托車的話, 違章單子就有可能不輸入電腦, 分數就不會被扣掉, 他所做的就是“等”, 如果過三個月外網上查不到違章, 那事情就辦妥了。

陳陽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謊稱自己可以替人消分, 騙取他人財物, 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涉嫌詐騙罪。

網警提醒

交通違章應該通過正常管道扣處理, 切記不要心存僥倖心理落入騙子圈套, 此外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

2017年3月25日, 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正式施行第二十五條規定:禁止由他人替代記分, 禁止替代他人記分, 禁止介紹替代記分。 具體處罰如下:由他人代替計分, 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替代他人計分, 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 並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介紹替代計分, 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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