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 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開展全省高危行業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試點範圍。 在全省範圍內的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 在化工行業全面推行, 在其他行業領域積極推廣。
(二)試點時間。 試點工作自2017年11月起至2019年12月底。
(三)保險範圍。 投保的企業從業人員和第三者人身傷亡補償費用、應急搶險救援、事故處理善後費用, 以及醫療救護、財產損失、事故鑒定、法律訴訟等費用。 對從業人員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或具有其他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企業,
(四)保費繳納。 保費由企業繳納, 可以從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不得以任何方式攤派給從業人員個人。
(五)保險條款和費率。 實行全省統一的保險條款和費率。 省安監局、山東保監局組織相關單位結合我省實際情況, 制定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基準指導費率和浮動標準。 充分發揮保險費率的價格杠杆作用, 根據基準指導費率和投保企業風險程度、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事故發生、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賠付率等情況實行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 促進參保企業自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六)承保人試點資格。
(七)事故預防與理賠。 承保人應按照不少於保費總額15%提取事故預防費用, 具體辦法由省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具體提取比例可根據我省試點進展情況、費率總體水準確定和調整。 提取的事故預防費用, 應專款專用, 不得挪用、擠佔、轉存, 按照集中使用、統籌安排、分級實施的原則, 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獎勵、安全生產科技推廣等事故預防工作。
承保人應當建立快速理賠機制, 在事故發生後必須按照法律規定或者事先約定先行墊付部分賠償金, 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生產安全事故或者職業病損害保險賠償金。
《通知》主要特點:
一是堅持政府推動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 政府有關部門通過行政手段積極組織、溝通、協調承保人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 設計適合行業和地方需要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產品和條款, 建立健全責任保險服務體系, 共同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開展。
二是堅持把事故預防作為推進安責險工作的重點。 事前預防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和價值所在。 承保人應加大安全生產的預防性投入, 主動開展公益性、社會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安全文化建設, 以增強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 實施超前預防, 從而減少事故、降低賠付,
三是實施財政補貼等激勵和約束措施。 《通知》提出, 試點期間, 建立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財政獎勵制度, 各級財政可以按照退坡機制為強制實施安責險的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行業領域和全面推行安責險的化工行業企業提供保險費補貼, 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儘快實現全覆蓋。同時,要求各地應當在安全生產財政資金投入、信貸融資、專案立項、進入工業園區以及相關產業扶持政策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企業。同時,《通知》還要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情況,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安全生產誠信建設等內容,並及時向公佈企業投保情況。《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也對高危企業不按規定繳納安責險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標準。
四是不需要企業員工個人繳納。《通知》規定,保費由企業繳納,可以從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攤派給從業人員個人。投保安責險,既是企業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關懷和保障員工權益的具體舉措,也是企業轉嫁因安全事故導致的經濟賠付風險、提升自身防災抗災能力的重要保障,因此,企業不能將這種責任轉嫁給員工個人,必須由企業來支付。
《通知》的出臺,代表著山東高危行業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全面啟動。據瞭解,這在全國是首個以省政府文件推動這項工作的省份,也是首個出臺對高危企業投保安責險提供財政補貼的省份。下一步,山東將嚴格按照《通知》精神,儘快建立試點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市場化運行管理機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發保險產品,建立事故預防、財政補貼、檢查考核等制度,確保試點工作高效、有序、規範運行,實現保險與安全生產工作的良性互動,從而為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持山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發揮積極作用。(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儘快實現全覆蓋。同時,要求各地應當在安全生產財政資金投入、信貸融資、專案立項、進入工業園區以及相關產業扶持政策等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企業。同時,《通知》還要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情況,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安全生產誠信建設等內容,並及時向公佈企業投保情況。《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也對高危企業不按規定繳納安責險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標準。四是不需要企業員工個人繳納。《通知》規定,保費由企業繳納,可以從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攤派給從業人員個人。投保安責險,既是企業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關懷和保障員工權益的具體舉措,也是企業轉嫁因安全事故導致的經濟賠付風險、提升自身防災抗災能力的重要保障,因此,企業不能將這種責任轉嫁給員工個人,必須由企業來支付。
《通知》的出臺,代表著山東高危行業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全面啟動。據瞭解,這在全國是首個以省政府文件推動這項工作的省份,也是首個出臺對高危企業投保安責險提供財政補貼的省份。下一步,山東將嚴格按照《通知》精神,儘快建立試點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市場化運行管理機構,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發保險產品,建立事故預防、財政補貼、檢查考核等制度,確保試點工作高效、有序、規範運行,實現保險與安全生產工作的良性互動,從而為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持山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發揮積極作用。(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